@全市中小学教师!“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开始了,等你来参与~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
儿时的你是否曾梦想成为警察、律师?
又或者法官、检察官?
不论是哪种职业,
你的内心一定都对法律充满了崇敬,
既然如此,
那快趁着第四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来与宪法进行一次“亲密接触”吧!
省级、市级证书等你来认领~
此次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内容包括:
1.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活动
2.“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3.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
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5.“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
活动1-4将以学校等机构为单位组织开展,其中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将分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四个组进行,遴选出优秀学生参加11月底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
小编这里主要力推,“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活动!面向广大教师征集,快来看具体参与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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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
二、活动时间今日起至 8 月 15 日为作品征集和初评阶段
三、内容形式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一)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 3 分钟。
(二)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 1 分钟。
四、作品要求(一)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宪法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
(二)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三)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920*1080P。参赛作品需为2019年拍摄,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四)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五)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五、征集方式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专题页面(http://static.qspfw.com/hx2019/index.html)点击投稿。
各作品在上传普法网的同时,请一并发送至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学校指定联系人邮箱,省教育电视台邮箱16286390@qq.com(联系人:金尚铭,18090919801)和市教育体育局邮箱:422385888@qq.com(联系人:张瑞波 0830-3190889、13909088411)。
六、奖项设置普法网将对上传的微视频从宪法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进行评审选优。
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证书。
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各区县各直属学校报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
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证书。
七、其他要求参加活动的教师要坚持正确导向,争取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中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全教育系统普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最后,小编来打个样!!
怎么样?
看完是不是灵感爆棚啊?
快来报名大显身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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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晓
编辑: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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