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栏】发挥检察职能 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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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已有1个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个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优秀公诉案件,3个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
SAOHEICHUE
成立领导小组 健全组织机构
全市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先后出台《嘉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嘉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办案指导、备案审查、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掌握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加强对全市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市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全市专题会等,听取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多次就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司法办案、加强“破网打伞”、加大宣传力度等作出具体部署。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带队督导检查7次,形成强力推进“一盘棋”的战斗格局。
组建专业队伍 实现一体化办案
市检察院设立黑恶犯罪案件专业指导组,与各基层检察院进行有效对接,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专题听取汇报、研究分析案情等方式,对全部省级督办案件指派专人全程指导。基层检察院对重大疑难复杂的黑恶犯罪案件组建专门办案组,如在办理张某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涉恶案中,由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组,共同开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从而形成办案合力,在一个月内即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时,市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会商沟通,联合出台了《关于重大疑难黑恶案件会商的工作机制》《关于涉黑恶犯罪案件实行专门办理的工作意见》。各基层检察院则充分发挥设立在公安机关的检察官办公室的协作平台作用,派检察官提前介入黑恶犯罪侦查,重点在黑恶性质认定、犯罪集团认定等方面进行会商、提供侦查意见,协助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积极构建联动协作工作格局。如在办理徐某等13人涉黑案中,在提前介入分析研判后,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实施分类取证,并且对每个特征的证据进行归类说明,取得了较好的指导效果。
强化检察监督 助力社会治理
据统计,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共监督立案4件6人,纠正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10人。同时,对黑恶势力强迫交易、“套路贷”等行为引发的虚假诉讼加大查处力度,共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0件,其中嘉善县检察院从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刑事案件中,发现并立案13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在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上取得了新突破。
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注重发现深层次问题,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涉及社会综合治理问题的检察建议3份。如对葛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暴露出的部分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加大对娱乐场所巡查力度的检察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和趋势,调研形成信息,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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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海群 陈 洁
校对:曹朱崟
来源:嘉兴日报
制作:肖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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