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检法出台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省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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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审判职能优势,全力服务保障嘉兴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近日,嘉兴市检察院和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配合制约
完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套路贷”、反腐败斗争等各项行动会商机制,统一执法尺度、证据标准。
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相关规定,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重大刑事案件,逐步落实由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刑事案件同步录音录像、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机制。
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在检察意见中可以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
建立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实施配合协作机制
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案件诉前刑事和解,加大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适用力度,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
严格执行上级司法机关相关量刑指导意见,建立完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数据库,针对危险驾驶、盗窃等多发案件达成量刑共识,提升类案量刑精准度。
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分析研判
双向评查制度
每半年召开检法联席会议,共同对量刑不当、抗诉、诉判不一、改判等案件开展分析研判。
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每年联合开展一次案件质量双向评查,共同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健全刑罚执行
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完善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法院向检察院提供财产刑执行信息,并落实财产刑案件立案规定。检察院加强对拒执犯罪等案件立案侦查的监督,加快审查起诉速度,检法要完善落实打击拒执犯罪会商机制。
建立健全民事诉讼
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根据办案需要,加强案卷调阅、立案工作规范、抗诉案件审理、案件调查核实、再审检察建议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息诉息访等方面的协作配合。
完善虚假诉讼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民事处罚与刑事打击并举;通过类案调查研究,积极寻找案件高发领域及各类型案件的特点规律,强化协商配合、信息沟通,建立识别、防范措施,进一步形成打击合力。
建立健全行政诉讼
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程序监督。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明确检察院参与行政争议调解的范围、方式、主体、具体程序等内容,确定操作规则,形成化解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公益诉讼
工作协作配合机制
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围绕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管辖、受理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就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沟通,增强公益保护合力。支持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嘉善县人民法院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协作与探索。
探索设立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资金账户,建立资金保管、使用、监督制度,探索预交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制度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诉源治理
工作协作配合机制
以“息事罢讼”为理念和工作导向,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和审判环节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重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诉源治理的积极作用,减少上诉案件,促进案结事了。
健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
审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可能判决被告人无罪和检察院提出抗诉等案件以及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其他议题,应书面通知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审委会会议一般由检察长亲自列席。
审委会办事机构及时向检委会办事机构抄送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等材料。
建立健全司法办案信息
共享机制和共享平台
加大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运用,共同配合抓好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实现诉、判、执等环节办案协同,切实提升司法效率。
建立健全检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建立司法信息定期相互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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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海群
校对:张利祥 钟 华
制作:盛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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