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优嘉兴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省检察院胡东林副检察长提出了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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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19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一行到嘉兴调研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分别在嘉兴市检察院、海盐县检察院、海宁市检察院及相关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嘉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小平等陪同调研。
在座谈中,胡东林副检察长听取了去年以来嘉兴全市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了解了嘉兴检察机关做优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胡东林副检察长对嘉兴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嘉兴检察争先创优意识很强,服务民营经济工作融入了地方特色,体现了检察活力。对今后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方向,胡东林副检察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立全局观念。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以全局观念来认识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来谋划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要从国家治理需要的层面来做优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二、强化职责意识,提升办案质效。针对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专业性强、法律政策要求高的特点,要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对新经济新业态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力争办好案,办出典型案;要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找准监督方向,积极探索提高刑事检察监督刚性的方法,用足用好法律监督职能;要强化风险意识,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实践者和保障者的职责使命。
三、把握改革方向,推进刑事检察总体发展。要充分发挥把握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资产处置返还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研究总结,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要加强经济犯罪检察专门化研究,着力破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和困局;要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成效落实及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工作;要积极开展多形式、立体化专业培训,全面提升经济犯罪检察队伍专业化素能。
胡东林副检察长一行还先后走访了海盐县检察院、海宁市检察院及浙江鸿翔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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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顾海群 沈小平
校对:冷仁民 钟 华
采编:第二检察部
制作:盛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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