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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散装食品有了“身份证”——公益诉讼治“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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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菜场、炒货店的散装食品您购买过吗?这些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您是否有留意?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海盐县检察院对辖区各大超市、菜场、炒货店的散装食品经营情况开展了一次集中走访调查,发现部分超市、菜场、炒货店经营的散装食品外包装上仅标明了食品名称,而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海盐县检察院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相关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辖区内的散装食品行业开展专项检查,从而推动散装食品依法依规经营。
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展开实地调查,同时向全县发出《关于开展全县散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散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近日,海盐县检察院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对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发现散装食品经营情况基本达到规范要求,特别是按规定标识、敞开式销售方面得到大幅改观。
下一步,海盐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将每月对各乡镇散装食品经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着力消除散装食品安全隐患,共同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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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盐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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