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
全省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意见
(2022年7月1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有关决策部署,自觉扛起服务保障经济稳进提质重大政治任务,当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排头兵,以战斗状态、奋进姿态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现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稳进提质提出如下意见。(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全力稳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生产生活平稳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力打击妨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犯罪。大力惩治严重侵犯人身安全犯罪,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破坏交通等扰乱生产秩序犯罪,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敲诈勒索、诈骗等侵害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犯罪。依法维护抗疫秩序,严厉打击抗拒防控、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应急管理的犯罪。依法惩治新型网络犯罪以及向网络空间蔓延的传统犯罪,严惩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铲除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对在履职中发现公共安全领域带有普遍性的监管执法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堵漏建制。
3.积极稳主体,依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大力度惩治损害企业利益犯罪,依法严格追诉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挪用资金等犯罪。联合公安、税务等部门建立打击虚开骗税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国家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纾企解困实施力度提供检察保障。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企业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监督力度。持续整治企业“挂案”,控制“挂案”增量,建立健全遏制和预防“挂案”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坚持稳民生,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福祉。严厉打击各类哄抬应急物资、“菜篮子”商品和基本消费品价格犯罪,维护失业保险、低保、救助等资金发放安全,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推进落实对涉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企业及相关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维护群众生命健康。依法严惩“校园贷”“套路贷”、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关联犯罪,建立追赃挽损智能辅助机制,保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5.聚焦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构建经济发展容错环境。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大合规案件办理力度,依法能用尽用。针对我省中小微企业多的特点,对中小微企业探索适用有别于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简化合规程序。坚持依法规范,严格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可以不起诉但需在经济上、行政上追责的,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END—
来源:浙江检察
·学习省党代会精神 | 深刻领会“六个新”,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助共富|南湖:打造“三大”服务品牌 为共同富裕注入检察动能
·检助共富|秀洲:品牌建设深化检察服务 司法担当助推共同富裕
·检助共富|嘉善:扛起检察担当 在“共同富裕”新征程中 走在前列 引领示范
嘉兴检察 在您身边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在看请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