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 南湖区检察院加强司法保护为创新护航
3月24日,《浙江日报》刊发《南湖区检察院加强司法保护为创新护航》,全文如下:
去年以来,南湖区检察院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全力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行政司法多方协同发力。去年,南湖区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实施办法(试行)》,打造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案件移送、提前介入、权利人告知、居间调解、全面监督、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合宣传等多项衔接工作机制。
为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水平,南湖区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犯罪办案组,选配熟悉知识产权工作、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成员,专人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在认罪认罚从宽、缓刑适用、提出量刑建议等方面统一标准,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检察监督。
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南湖区检察院强调发挥审前主导和引导侦查作用,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夯实案件证据基础,确保准确适用法律。同时,注重“全链条”打击,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上游生产者、下游销售者进行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力争将制假、售假窝点一网打尽,一条线挖干净。
既注重打击侵权行为,也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过程中,南湖区检察院依托检察职能帮助权利人挽回损失53万余元。
“我们借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追赃挽损的力度,积极督促侵权者退赃退赔,有效帮助权利人弥补经济损失,切实保护权利人、被害人权益。”南湖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表示,该院坚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实现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全覆盖,为权利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帮助,并主动开展调解促成犯罪嫌疑人向权利人进行合理赔偿,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截至目前,南湖区检察院共督促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嫌疑人退出违法所得324.7万余元。
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南湖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以及非专门经营制假售假的企业主等人员宽缓处理,实现精准办案,尽最大可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相关企业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助力企业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此外,该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主动对接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政策咨询、知识产权“体检预约”等检察服务,为企业守法经营提供法律帮助,从源头上化解涉企知识产权纠纷风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ND—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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