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晚餐”!宁海醉酒男子开车上高速,同伴被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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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在现场勘察时发现,潘某停车的位置,距离碰撞点有100多米,而在碰撞点附近的中央护栏边上,还有一摊弥漫着浓烈酒精味的呕吐物,这应该是胡某留下的。经交警事后调查,潘某这一路上平均车速约为每小时130公里,属于超速行驶。
交警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丁某因害怕被交警查到酒驾的违法行为,驾车驶离了现场。几小时后,丁某在宁波城区报案,称车上一名乘客不见了,警方通知他立即到高速交警大队。可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丁某才到高速交警队接受调查,此时,丁某体内已检测不到酒精含量了。
最终高速交警认定丁某、潘某及死者胡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此外,丁某因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罚款1800元的处罚,潘某因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记3分,处200元罚款。
高速交警说,本次事故中,驾驶员丁某明知乘客胡某喝醉、意识不清,却没有制止胡某的危险行为,反而任由其下车,而醉得迷迷糊糊的胡某,对于所乘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情况认知不足,当他叫停车辆、下车冲到中央护栏边上呕吐时,已将自身推向了悲剧的深渊。可见,不仅酒后开车危害大,酒后乘车时,如果身边没有意识清醒的人的妥当照顾,也是非常危险的。
此外,潘某驾驶机动车在夜间仍超速行驶,也是造成悲剧的原因之一。车速越快,驾驶员视线越窄,既看不清“黑影”,也来不及采取措施。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
侥幸心理要不得,小心驶得万年船
只有每一次遵章守纪
才能消除安全隐患!
□ 来源:宁波晚报
□ 编辑:林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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