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源于宁海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写进中央一号文件!
2月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由新华社受权播发。其中提到,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资料图)
“小微权力”拉清单
宁海是首创
侵害农民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怎么防?
“小官巨贪”怎么避免?
宁海从2014年开始推行“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梳理出台《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将各条口涉及村级权力的条文进行整理,浓缩成简单易懂的36条“权力清单”,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有了明确的“边界”。
据《宁波日报》2015年报道,2015年,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文件,其中宁海县在全国首创的“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被单列成为第15条,这也是宁波市唯一入选该文件的经验做法。
“36条”权力清单,规定很具体:
包括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19条集体管理事项;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等17条便民服务事项,基本涵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的全部内容。如今,村干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该怎么做,“36条”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有了强有力的“紧箍咒”。
现在这本“迷你”的“36条”权力清单,曾经是十足的“大块头”——足足有248页。面对零散繁杂的涉农事项规章,宁海县大刀阔斧地进行“瘦身”。县纪委会同农林、国土、民政、计生、建设等20余个涉农职能部门,专题研究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事项。县、镇(街道)还两级联动,多次召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和村干部等征求意见。流程太复杂就简化,条目不明晰就明确。上百项、248页的文件被浓缩成“36条”简单明了的权力清单。条目虽然变少了,但权力更规范透明了,既便于村干部操作,又方便百姓看清楚。
在制度推出的当年,就引起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关注,同时也吸引了国家、省、市各级媒体的争相报道。
《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杂志、央视《焦点访谈》、《新闻联播》均以大篇幅进行了报道。
央视《新闻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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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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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中央一号文件专门提出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更是对我县这一实践的充分肯定。
编辑:小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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