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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和两高报告有什么关系?

中国记协 2024-04-29



今天,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高”工作报告。


新华社等多家媒体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2024年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最高法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报告举例说,付某酒后夜间到马某家砸门、叫嚣杀人,马某告知其找错人并报警,付某不予理会并砸碎多片窗玻璃,马某持刀出门制止,付某与其厮打,马某手、背部受伤,付某被刀伤多处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认定马某属正当防卫,宣告其无罪。


报告明确提出:2020年8月,制发依法适用正当防卫的指导意见以来,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此前,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在各地影院上映,引起广泛关注。



第二十条指的是刑法第二十条,也就是正当防卫的有关条款,正是这部电影的出处。


电影上映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连发影评《推卸与担当》《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指出《第二十条》不仅是一部法律题材的电影,更是一部属于每个人的生活片。


那么,“第二十条”究竟规定了啥?


新华访谈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他解释道:

刑法第二十条一共做了三款规定,第一款是一般的防卫权利,第二款规定的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第三款规定的是特殊的防卫权利。

当遇到行凶、抢劫、杀人、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公民有采取防卫的权利。即便造成被侵害人的伤亡公民也不负刑事责任。

怎么样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仅有一线之隔。周惠永举例,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不法侵害,采取行动去阻止。

如果没有达到重伤死亡的后果,只达到了轻伤以下的后果,应该说制止不法行为的行为是适当的,这属于“正当防卫”。即使超过了明显的限度,但没造成重大伤害,也不构成“防卫过当”。


关键时刻如何保护自己?

如果遇到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况,从个人人身安全出发,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是没有问题的。但事后一定要报警,保护现场,保留一些必要的证据。

在不法侵害发生的时候,周惠永希望大家能及时制止,见义勇为,他也提醒所有人,如果因为琐事发生了矛盾,用理性、平和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来源:中国记协微信综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新华网

编辑:李永锡、樊杨

实习:陈祖明、张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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