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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亿元的医保大礼包来了!快来看看有没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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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自2020年2月起至6月,对我市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预计将减征约2.05亿元。
减征期限及标准
2020年2月至6月(5个月),对我市所有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含已并入职工医保的生育保险叠加费率)实行减半征收,即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缴费费率由6%减半为3%征收,个人缴费部分缴费费率2%不变,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不变。减征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
减征对象
减征对象为我市各类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延期缴纳
延期缴纳政策将按照疫情期间省、市有关规定继续执行。延期缴纳的,允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延迟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
(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