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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的悖论

Vanhoucke 利维坦 2023-01-22

© Blogs at Griffith - Griffith University

利维坦按:




在日常生活的讨论中我有时候会陷入某种尴尬的处境:在周围人纷纷选择立场和站队的情况下,我总觉得这两方都不尽如人意,无法完全代表我个人,到最后,我往往选择放弃。放弃站队当然是个人的自由,但代价多少有些让人想起德国信义宗牧师马丁·尼莫拉的处境——你没有为别人说话,别人也不会为你说话——不过这是一种非常极端的情况。
“开放社会需要不包容不包容”,这句话说起来有些拗口,但却道出了公共社会场域中的某些实质。互联网中刺耳的声音和观点太多,虽然有很多不值得认真对待,但其狭隘极端的表述本身正在影响着更多缺乏独立思考的人。







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可能是最怀才不遇的现代哲学家。他的著作为当下许多重要的社会问题提供了研究视角,比如假新闻、反科学运动,以及关于权力、宗教、种族和性别的各种争议,这些议题无不深刻影响着今天的世界。


毋庸置疑,他最著名的作品是有关科学哲学的讨论。尽管我无意为他思想的广度正名,但我必须说,他的主要论点通俗易懂而且意义重大:


我们能且仅能证伪。


我们永远都不能将某一理论称为“真理”,我们能做的只有无休止地质疑它、检验它、观察它的预判是否与实际相符。如果不符,那么理论就是错误的。如果相符,我们也只是为证明该理论可能是正确的增加了一些证据。


卡尔·波普尔(1902-1994)。© Adam Smith Institute


这是所有科学理论的基本缺陷,所有对科学的逻辑一无所知或者持反对意见的人都可以用这个逻辑来质疑它。今天,在公共领域提出的许多非科学的论点正是采用了类似的范式。“证明你的观点,否则我将以你的证据不足为证据证明我是正确的。”波普尔对此批判道,科学理论的绝对力量在于它所能够承受批评的程度。科学看似探讨的是绝对真理,但实际上仅仅是一堆“可能没有错”的证据。



波普尔更鲜有人知而同样重要的一部分著作是关于如何打造一个宽容的社会的基础。我们要如何建立一个能够包容每个人及其观点的共同体呢?在波普尔生活的20世纪中叶,“包容”(inclusive)暂且还不是一个人人信手拈来的词语,但我认为波普尔所讨论的宽容(tolerance)其含义与我们今天理解的包容(inclusivity)更为吻合,而不是听起来略显居高临下的“宽容”一词。


尤其是在今天关于包容和尊重每个人的身份、信仰和言论自由的现代语境中,波普尔的思想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讨论。波普尔认为:


开放的社会需要不包容不包容


亦即“宽容的悖论”(Paradox of Tolerance),就是说不包容的行为,无论其受到何种价值追求的肯定,都应当予以坚决的反对,以此维护包容性的社会。重要的是要强调最后一点:不包容的行为不应根据其潜在论据的价值,或者排他的一方是否占据了道德制高点进行判断。对于这类行为必须因其排他的本质属性而直接予以打击。


社交媒体在我们的不包容中掩护了不包容。


我很好奇波普尔会不会从这样的角度看待我们21世纪不包容的话语体系的媒介。这是我们维持包容性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新挑战。


近来,一些公开发表的谈话在我看来很成问题。从最可怕的歧视性言论到一些鼓励包容的观点,其中最洪亮的一些声音实际上是将不包容深深嵌入了今天的大众话语体系。


不参与一向是我的对策,而代价就是我的意见也无法在公开场合充分表达,同时我也没办法为我非常支持的观点摇旗呐喊。尽管带来了很多苦恼,但我还是相信这样做是比较好的解决方法:既能够对我想要改善的周边环境施以影响,又不至于将我拖入公开的论战,一场从本质上就是排他的吵架比赛。当每个人都拿着一个大喇叭,这样的圆桌会议是无法展开对话的。


愿你我永远不必选边站。
——J·J·Goldman


最近我读到一篇探讨洛雷塔·罗斯(Loretta Ross)教授和她鼓励更多人“进场”而不是“下场”的文章,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洛雷塔教授也认为我们应该以亲近友好的态度而不是公开羞辱的方式更好地推动人与人的相互理解和社会变革。


让我吃惊的是,很多我私下熟识甚至欣赏的朋友,我发现他们在多种形式的媒体上公开塑造的形象却常常粗鲁无礼。有人可能认为,以凝练的文字自白才能表露一个人真正的灵魂。但是,我愿意坚定地相信我们面对面见到的那个人才是他最真实的自我。每个人的观念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受到他们过往生活经历的深刻影响,若要抛开背景不谈,往往会让人们看起来不可理喻,难以同情。

(www.nytimes.com/2020/11/19/style/loretta-ross-smith-college-cancel-culture.html)


“宽容的悖论”常常把我和我想要支持和帮助的人们放在对立面,因为我不得不和公开的羞辱和欺凌作斗争,否则就是和我奋力追求的包容的社会渐行渐远。


再者,我们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些永远都不是在社交媒体上发发帖就能推动的社会进步。事实上,我的活动范围可能反而更广,正是因为存在偏见,我从来不在社交媒体上阐释我的观点。在一个并不十分有助于培养最佳沟通技巧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我还学会了更多时候要根据一个人的行为(而不是言论)做出判断。


在我看来,那些为了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好而不断努力的人都是无名英雄,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他们可能根本无暇顾及周遭媒体的泛滥。


而令我感到遗憾的是,如今他们大部分精力都被挪用了,只是为那些纯粹由恶毒的公众话语造成的伤害抹平伤痕,而不能致力于从根本上改善文化和社会基础。我必须每天提醒自己,保持对行动的信任和语言的偏见,并使我的目标建立在真正具体的、有形的、同时很遗憾,很大程度上是不能说的结果之上。



文/Vincent Vanhoucke

译/溪溪

校对/兔子的凌波微步

原文/aninjusticemag.com/the-paradox-of-tolerance-99f5ad3da19d

本文基于创作共享协议(BY-NC),由溪溪在利维坦发布

文章仅为作者观点,未必代表利维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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