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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 河北承德首例重型货车“倒卡”案:被告人获刑!

2017-05-25 刘红 中国交通报



5月13日,随着法院判决书的正式送达,河北承德地区首例重型货车“倒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宣告终结。被告人段某某被承德市承德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补缴高速公路通行费30950元。

2016年6月3日,承秦高速公路稽查人员在排查交易数据时发现,在板城收费站下道的一辆重型货车有重大“倒卡”嫌疑,稽查大队立即组织力量对该车展开核查。通过调取大量监控录像和交易数据,稽查人员搜集整理出嫌疑车辆“倒卡”逃费的证据和通行路线轨迹,并截取抓拍卡口的图片资料进行备案。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随即启动路警协调机制,共同部署抓查行动。

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跟踪排查,稽查大队终于在2016年12月8日发现倒卡嫌疑车辆行踪。当该车再次由宽城收费站驶入承秦高速公路时,稽查人员一边通过路面监控追踪嫌疑车辆,一边立即与高速交警下板城大队、承德县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公安执法部门的配合。

稽查人员与高速交警将该车辆拦截在承秦高速公路与京承高速公路连接线入口处,后将该嫌疑车辆及当事司机移交至承德县公安局刑警队,涉案人员当天被刑事拘留。在此期间,稽查大队将所搜集整理的相关证据提供给了办案部门,配合完成立案工作。由于涉案货车的“倒卡”逃费行为涉嫌诈骗,且金额已达到诈骗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涉案司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7年4月24日,承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犯罪嫌疑人对利用倒换通行卡方式偷逃通行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法院认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钱财为目的,通过“倒卡”的方式少缴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的行为,骗取国家和集体财产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为了维护高速公路的正常管理秩序,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非法侵害,打击刑事犯罪,承德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补缴通行费30950元。

经确认,该案宣判当日(4月24日),法官即当庭将判决书交付涉案当事人。自4月25日起,10日内,涉案当事人服从判决并未提起上诉。此案判决结果已正式生效。

该案例是承德地区首例对偷逃通行费重型货车进行的刑事判决,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不仅主动承认自己偷逃通行费行为的错误,其家属也积极按照相关规定补缴了通行费款。通过路警联手,承秦高速公路承德段不仅打击和震慑了偷逃通行费的不法行为,更形成协调联动的高压管控态势,有效维护了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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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倩           审核/田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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