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署名文章 | 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谈“深化水上综合执法改革”

2017-07-10 王士明 中国交通报


2016年6月,交通运输部党组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部署开展了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把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水上综合执法改革走过了一年历程。时间虽短,却不平凡。




这一年,长江江苏片区在交通运输部党组和长江航务管理局的领导下全面发力,按照“五个统一”要求,由江苏海事局统一承担海事、航道、通信水上现场执法职责,建立了“海事执法、公安保障、技术支持”的执法模式;打造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执法环境;破解了一批长期未能解决的执法难题。这一年,改革与法治同向而行,破立并举,相得益彰,江苏片区水上综合执法效能大幅提升,服务长江黄金水道建设、长江航运科学发展、保障长江干线平安畅通的能力显著增强。这一年,长江江苏段航运经济持续发展,船舶进出港艘次和载货量稳步增长。与此同时,四项事故指标全面下降,安全形势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年来,江苏片区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成绩初显,实现了“五大转变”


航道通信执法从“无”到“有”。水上综合执法改革将航道和通信执法融入海事执法范围,海事部门利用现场执法站点多、执法人员多、执法船艇多的优势,统一查处海事、航道和通信违法违章行为,解决了航道和通信部门执法手段匮乏、违法行为难以管控的问题。将航道通信处罚统一纳入海事行政处罚系统,进一步规范了水上综合执法活动。

涉水单位协作从“虚”到“实”。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打破了海事、航道、通信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通过海事现场监管这个有效平台,将航道部门设置航道、维护水深、配置航标等工作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需求和航运发展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更精准地改善和优化通航环境;使海事现场执法检查全面覆盖航道、通信、海事违法行为,及时传递涉及航道、航标的维护管理信息,确保船舶航行安全。涉水单位间工作协作更务实。

行政执法能力从“低”到“高”。改革试点以来,江苏海事局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区域协调,在9个业务量较大的海事处设立了长航公安警务室,联合巡航执法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以往在海事现场执法过程中常见的消极抵抗甚至暴力抗法情况明显减少,水上违法违章行为查处率、整改率明显提高。长航公安获取船舶、船员涉嫌犯罪信息也更为全面,“两法衔接”工作有效推进,水上综合执法权威进一步提升。

安全监管意识从“弱”到“强”。水上综合执法改革要求一线执法人员树立“大安全”理念,全面关注船舶、船员、航道、通信等各个方面的安全状况,熟练掌握海事、航道、通信等业务知识,以高站位、大格局的思想理念和更强烈的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

工作体制机制从“散”到“和”。水上综合执法改革后,片区各单位在思想理念上,树立了“和同为一家”的想法,沟通更顺畅,协作更积极,保障更有力;组织形式上,做到了力量整合队伍融合,围绕“维护长江水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共同目标推进工作,真正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守护水域平安。


一年来,江苏片区水上综合执法改革积累了成功经验,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必须坚持高标定位。始终将推进水上综合执法改革作为深化长江航运行政体制改革、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结合流域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那就是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

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始终将改革设计和法律法规要求紧密结合,做到“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针对当前存在的职权交叉、事权不清等问题,不断厘清事权边界、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完善监督体系,大力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和对外服务水平。

必须坚持担当作为。海事部门始终发挥片区牵头单位职能作用,创新建立水上综合执法系列工作机制、深化实施基层执法模式改革、推进执法资源联合整合融合、大力构建符合国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需求的水上安全综合治理体系。片区各单位积极投身改革、主动融入改革,共同保障了水上综合执法改革的顺利实施。

必须坚持“四个导向”。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履职导向和责任导向,以保障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安全为根本目标,以解决当前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依法履职、全面履职、正确履职为基本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明晰的责任要求为工作保障,统筹协调、齐抓共管、把握规律、精准发力,维护了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年来,江苏片区水上综合执法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接下来还要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


实践充分证明: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深化长江航运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改革不是一蹴而就,更不会一劳永逸。今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平台;展望将来,依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拿出加倍的勇气和智慧,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破解改革难题,确保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深化。

进一步提升水上综合执法意识。水上综合执法不只是职责上的“加减乘除”,更是思想理念上的深度融合。这需要片区各单位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意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部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水上综合执法打造成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亮点,为全国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进一步完善水上综合执法机制。巩固海事与航道、通信、公安、水利、渔政、引航等单位的定期会商机制。继续开展海事、公安联合巡航执法,航道、通信提供技术支持。建立海事、水利和渔政部门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机制。建立“两法”衔接办案快速通道,探索违法联合查处机制和事故联合调查机制。

进一步规范水上综合执法行为。建立职责清单,厘清海事、航道、通信部门事权和工作职责。坚持重点突破,对水上监管顽疾进行专项治理。定期对海事执法、公安保障及航道通信技术支持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总结评估,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均衡、有序开展。

进一步强化水上综合执法保障。加大水上警务室设置力度,配齐配强警力,为综合执法提供强有力的公安保障。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片区单位执法信息、管理信息、动态信息及时互通互享,提高现场执法效率。活跃综合执法文化氛围,宣讲水上综合执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水上综合执法改革为行政相对人创造了更为规范高效、公正文明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环境,是一项有利于发展、有利于民生的工作。我们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当好水上综合执法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在凝聚力量上发力,在群众获得感上落地。努力把江苏片区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打造成具有时代特点和江苏特色的精品工程,向党和人民交出精彩答卷。



大家都在看


刚刚,习近平会见安倍晋三:希望日方按规矩办事!


刚刚,本报和部通信中心、同济大学、360一起搞了一件大事!


关注 | 这条高速公路竟然允许行人走…啥情况?


港口行 | 全球前10位港口中,长三角港口占了3个!


招聘 | 浙江交科院、温岭市交通局、北海市交通局…招人啦



责编/吴倩       审核/田翔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