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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情紧急 | 这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

当前,全国不少地方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防汛形势十分严峻!继6月28日之后,习近平总书记7月12日对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日,国家防总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7月1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将防汛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落地。 长江、淮河等流域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层层压实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重点做好三峡船闸等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加强桥区、闸口、干支流交汇区等重点水域现场巡航检查和水上客运、渡口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强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等工作,切实维护汛期通行通航秩序。 坚持以防为主、避险为要,遇有强降雨等极端性天气,及时停工停产停运,及时转移涉险人员。同时,积极发挥交通运输对防汛救灾工作大局的支撑保障作用,确保防汛通道畅通,确保人力、物资等及时运输到位。 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检查和抢通保通工作。加大对公路、桥梁、隧道的巡查力度,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开展灾损公路的抢通保通工作。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航道管理部门要加强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动态监测和安全管理,加强巡查维护。 港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工作,确保港口安全。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和应急运力准备工作。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坚决避免冒险运行。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对因汛情影响,通行路线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指导有关运营企业该停则停。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指导在建项目落实防汛各项要求。各建设项目要充分研判“两区三厂”、便道便桥等人员密集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临边涉水等重点区域安全防控和隐患治理,遇有极端性天气,按照当地汛情防控要求及时停工停产、提前转移涉险人员和设备。 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强化船舶避风锚地管理,严格执行恶劣气象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严防危险情况发生。 救助打捞部门要针对灾情特点,科学部署专业救捞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据统计,汛期以来,受严重洪涝灾害影响,全国干线公路累计中断2942处。截至7月13日,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累计投入资金9.2亿元,机械设备13.4万台班,干线公路已抢通2924处,其余路段正在抓紧抢通,并向社会公告绕行路线。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已向四川、贵州、云南、湖北、湖南、江西等10省(区、市)下拨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1.29亿元。 作者 | 赵鹏飞 姜超 刘伟亮 翟永威




责编|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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