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给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加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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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孩因它左眼失明!
江西省消保委、教育厅发布紧急提醒
——致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加急”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近年来,儿童误用激光笔(激光指示器),致使视力永久性下降、皮肤灼伤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以孩子安全为重,做好激光危害防范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在此,请各位家长做好以下几点:
1. 了解激光产品安全类别
按照国家标准《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的分类,激光产品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只有1类激光产品在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被认为是安全的,允许作为儿童玩具。但需注意,不当使用任何发光产品都有可能损伤视网膜。
2. 请勿选购1类以上激光产品作为儿童玩具。
选购儿童玩具时,应仔细查看、确认玩具是否带有激光器。正规的激光产品会标记安全类别,不要购买1类以上或者类别不明的激光产品作为儿童玩具,使用时切勿直照眼睛或通过光学仪器(放大镜、望远镜等)观察光束。拆卸或者更换激光玩具显示图案模具时,应有家长在场。
3. 注意日常安全防范和教育。
绝大部分激光伤害事件发生在儿童身上,受损伤部位主要是眼睛和皮肤,高能量激光可以在未引起眨眼反射的情况下(通常时间不足1秒),对视网膜的感光细胞造成不可逆伤害,严重可致永久性视力下降甚至失明。应向儿童宣传相关的激光辐射危害知识,告诫儿童不购买、不使用大功率激光笔。
4. 规范使用并妥善保管用于办公的激光笔。
办公演示所用的激光笔大多为3R类激光产品,绝非玩具。请规范使用激光笔,严禁直射眼睛、干扰他人正常的视物、指示空中飞行器等。同时,务必确保将激光笔放置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各位家长,请您切实行使监护人的责任,重视安全教育,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让我们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
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7日
但更可怕的是记者走访中发现许多学校周边的商店均有激光笔在售卖而且多数没有中文标识、安全提示甚至不乏三无产品
10月8日,小军放学后缠着母亲买了一支激光笔。10月9日下午,出于好奇,小军拿着激光笔照了眼睛几秒钟,随即感到左眼不适。
激光笔不是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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