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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这名“三无”刑满释放人员的回家之路

普宁论坛 普宁论坛 2023-07-01
近期,榕城区司法局用实际行动对二名刑满释放却无家可归的“三无人员”给出最暖心的答案。让刑满释放“三无”人员顺利回家,回归社会,有效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普宁籍刑满释放人员张某某的回家路4月26日,榕城区司法局收到了一封来自广东省高明监狱的来函,函中记录一名自报身份的临释人员张某某(男,48岁)将于5月20日刑满释放。鉴于该犯身份信息不明,高明监狱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于释放前仍未查明身份的‘三假人员’,原则上由原侦查机关所在县级司法局(安帮办)负责衔接”,发函要求区司法局协助做好衔接安置帮教等工作。张某某自报普宁市人,有两个哥哥。但函件附件普宁市公安局的复函却是查无此人。区司法局领导及工作人员达成共识,张某某的衔接工作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区司法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平安榕城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组工作会议,研究协调临释人员张某某的衔接安置工作。会议经讨论研究,提出了3个方面的工作思路:一是由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牵头核实张某某的具体身份;二是由区检察院查阅张某某案件卷宗,核查张某某朋友张某的个人信息;三是如未能找到张某某的个人及其亲友相关身份、住址等信息,则由区民政局兜底,落实政策倾斜,对张某某先行安置。

      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对张某某及其亲属身份证明进行复查比对,并调取内部资料若干张的基础上,榕城区司法局和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成立调查组于5月10日专门到普宁市某镇核实情况,经普宁市某镇某村干部、张某某胞兄确认,张某某出生于广东省普宁市某镇某村,在四、五岁时由邻村一户人家收养,张某某很久以前就到外地打工、流浪生活,与其收养家庭不再有联系,也没有与其两胞兄联系。由于是累犯,其户口也不知在什么时候被注销。经调查组及其村干部和风细雨做其胞兄的思想工作,其胞兄同意接回张某某回家居住生活。5月11日,区司法局将相关情况函复广东省高明监狱。张某某于5月20日回到了普宁家乡。

贵州籍刑满释放人员程某某的回家路5月31日,榕城区司法局接到广东省高明监狱《关于协助做好临释人员程某某衔接安置工作的函》,要求协助做好程某某出监衔接及安置帮教等工作。程某某自报贵州市凯里市人,男,46岁,苗族,文盲。根据监狱提供的资料显示,程某某户籍信息不详实,且无法核查其本人或亲属真实信息,属于“三无人员”。针对程某某的特殊情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首先是联系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核查程某某姓名户籍等信息。经核查,查无线索。“多方面查找,不放过任何线索”,区司法局主要领导指明工作方向。“突破口在于程某某本人”,区司法局经办的工作人员通过详细地研读监狱寄来的相关文书得到出论,因此,立即将区公安分局查无线索的情况反馈给监狱,同时,请监狱狱警询问程某某本人有无兄弟姐妹,其在揭阳市有无亲戚朋友,其兄弟姐妹及在揭阳市亲戚朋友的情况。其次是落实程某某原住址(案发地)的榕东司法所组织对程某某的有关情况进行排查。同时,联系区检察院查阅案卷。经相关部门排查,都无法查到其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6月9日下午,区司法局致电高明监狱,将区检察院查无线索,司法所、社区尚未取得相关线索仍在继续排查的情况反馈给监狱。6月9日下午下班前,监狱来电告知,已找到程某某的家属,并落实好衔接工作,程某某将于6月19日返回贵州省凯里市家乡。刑满释放“三无人员”的衔接和安置一直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好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平安榕城、法治榕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的务实之举,榕城区司法局以无缝衔接为开端,从源头上筑牢防止脱管漏管的防线,积极协调区委平安榕城建设领导小组重点人群组成员单位的支持与帮助,让“小爱”汇集成“大爱”。下一步,榕城区司法局将持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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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揭阳司法、普宁市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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