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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这名“三无”刑满释放人员的回家之路
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对张某某及其亲属身份证明进行复查比对,并调取内部资料若干张的基础上,榕城区司法局和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成立调查组于5月10日专门到普宁市某镇核实情况,经普宁市某镇某村干部、张某某胞兄确认,张某某出生于广东省普宁市某镇某村,在四、五岁时由邻村一户人家收养,张某某很久以前就到外地打工、流浪生活,与其收养家庭不再有联系,也没有与其两胞兄联系。由于是累犯,其户口也不知在什么时候被注销。经调查组及其村干部和风细雨做其胞兄的思想工作,其胞兄同意接回张某某回家居住生活。5月11日,区司法局将相关情况函复广东省高明监狱。张某某于5月20日回到了普宁家乡。
▍来源:揭阳司法、普宁市电视台
▍创作:普宁论坛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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