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视频曝光:普宁这两位车主,闯红灯的行为已被网友拍下!
收到一车主报料,称其在普宁两个路段发现两车辆出现闯红灯行为,并向我们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
从第一段行车记录仪可见,7月11日18点10分,车主行驶至普宁光平东路城东中学交叉路口时,不仅逆向行驶,看到红灯亮起也直接通过。
从第二段行车记录仪视频可见,7月13日7点58分,在环城南路赤水村附近红绿灯路口,一车辆也无视红色信号灯,快速通过。
贪图一时便利,一次鲁莽的“选择”,都有可能以生命为代价。
逞一时之快,得一世之悔
停止线前“三思而后行”
是对生命的尊重
更是法律的规定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违反信号灯行为处罚如下:
1、机动车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继续通行的,处罚款200元,记6分。
2、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50元罚款。
3、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20元罚款。
▍来源:普宁论坛
▍创作:普宁论坛综合整理
▍版权:转载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法务:广东南山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