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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名越狱重刑犯落网!追捕时2辅警殉职!1嫌犯曾杀害幼童1嫌犯系第3次越狱

Bo大叔 淄博大众网 2019-05-18


男孩手臂被人砍断,断臂被拿走!此案69人被端,9名公职人员涉案!

他为何如此残暴


近日,辽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罪犯脱逃,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和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辽宁、河北两省、市、县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及司法警力全力追捕,2018年10月6日13时15分,公安民警在河北省平泉市台头山镇烧锅杖子村相继将脱逃人员王磊、张贵林抓获。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此前报道


10月4日凌晨,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发生一起两名罪犯脱逃案件。



罪犯王磊,男,1985年4月出生,捕前住辽宁省灯塔市沈旦堡镇前古城子村,2015年因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王磊曾参与绑架杀害11岁儿童

相关刑事裁定书显示,王磊曾于2013年12月参与绑架杀害一名11岁儿童。王磊的朋友屈登奎因琐事对邻居心存不满,遂产生绑架对方11岁的儿子以勒索钱财之念,并纠集王磊参与。

2013年12月26日15时许,屈登奎乘坐王磊驾驶的面包车,在男童放学回家路上等候。男童经过时,屈登奎下车将其强行带入车内,王磊驾车开到一片稻田地。

随后,王磊用屈登奎的手机与男童的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准备赎金50万元并威胁不许报警。为防止罪行败露,屈登奎提出杀人灭口,王磊同意。屈登奎在车内掐住男童的颈部,王磊用毛巾堵住其口部。

为了防止男童未死,王磊又按屈登奎的要求用扳手击打其头部数下,致其颅脑损伤死亡。后二人用稻草掩盖尸体并点燃后驾车逃离。


罪犯张贵林,男,1979年9月出生,捕前住安徽省临泉县单桥镇满庄村,2009年因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

张贵林是第三次脱逃

2001年7月11日,张贵林因抢劫罪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7年9月18日刑满释放。

2009年1月19日,张贵林又因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张贵林两次脱逃,并因脱逃罪被判刑。

2011年6月23日,张贵林因脱逃罪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犯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7月2日,张贵林再次因脱逃罪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无期徒刑等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月26日,在辽宁省凌源第五监狱服刑期间,张贵林因拒绝归还同监罪犯王某某存放的衣服,与之发生争吵,在监区生产车间内,张贵林用拳头打击王某某头面部数下,致王某某鼻骨骨折。

同年5月13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贵林有期徒刑二年,与其前罪没有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6月12日,张贵林被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2018年10月4日,他又从该监狱脱逃。


10月5日,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5日9时许,该市公安局4名辅警在执行紧急抓捕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两名越狱逃犯任务的途中发生车祸,2名辅警殉职,2名辅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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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y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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