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多次电话调解背后的修复性司法理念
近日,隆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经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耐心组织调解,最终被告支付了原告租金4万元,原告申请撤诉,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案件情况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6年,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被告向原告租铺面用于经营。后因被告经营不善,未能按约支付租金。为此,原告向隆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租金。
承办法官郑汝松在接到案件后,经阅卷,在案件的证据材料中“捕捉”到一个信息,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得知双方系好友关系,如果促成案件调解,既能案结事了,又能修复双方关系。
之后,承办人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了解到:原被告是相处了二十余年的好友,被告是湖南人,已经返回老家,假如过来参加诉讼往返的路费支出还会增加诉累。考虑到维护双方长达二十多年的友谊,且本案之前双方也达成过口头协议,有一定调解基础。法官就建议被告想想办法将费用支付给原告,但被告表示目前自己经济困难,希望法官能做通原告的思想工作,让原告减免一部分租金。经过法官这个“中间人”辗转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当事人听取法官建议后,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租金4万元并即时履行,原告申请撤诉时激动的说:“真的谢谢法官了,一次又一次的打电话,让我们二十多年的老朋友没有撕破脸!”
小编点评
最大限度地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顺,是人民法院驰而不息的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就是要把法律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观结合起来,找准国法、天理、人情的最佳契合点。能坚守为民情怀,也能端得出一流的司法水准,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认可法院、信任法官、尊重裁判。
(注: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供稿 民一庭
崇德 尚法 敬业 清廉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