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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某被拘!警方通报

微万州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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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太原一名15岁女生发视频称,在太原市柳巷夜市一店铺,因自己拒绝购买47元一盒的水果捞,被商家多人拦下不让走,期间多次遭到辱骂,对方甚至说出“是爸爸的小三”之类的话。


8月10日,警方通报称,已对涉事摊贩进行罚款,摊贩的一名亲属被拘留5日。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8月7日晚上,15岁的常同学和朋友在太原柳巷夜市一家店铺购买水果捞,称重后商家说水果捞2斤半,共47元。当时常同学觉得水果捞的重量有问题,而且价格太贵,拒绝购买,没想到几名店方工作人员将她拦下不让走。无奈她向自己的父亲求救,父亲赶到后和对方发生了争吵,当时对方骂得非常难听。



现场视频显示,三名女子围着一名男子不断辱骂,有女子指着男子骂道“没钱就不要把你家孩子放出来,穷货,带这个小三录什么”,另一名黑衣服女子则称“你把你那个小三带出来不要让吃”。


事件被爆出后,在互联网上引起网友的强烈反响。有网友在视频下评论:“她们骂小姑娘的话,是我目前听过的最脏的话。”表示一定要严惩。有网友实地探访,发现当事店铺之后并未开张。有网友表示:“希望看看山西警方怎么处理的,坐等结果。”



8月10日下午,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关于此事的相关情况将会进行通报,“本次事件还有许多细节,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10日晚,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2023年8月7日20时许,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柳巷铜锣湾小吃街,一消费者与“水果捞”经营户发生纠纷。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消费者常某宇因售价等问题与“水果捞”经营者刘变某及其亲属刘旭某、刘月某等3人发生争执。常某宇父亲常某明到达现场后,矛盾升级,相互辱骂,双方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月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某、刘变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和300元的行政处罚;对常某明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市民朋友面对矛盾纠纷时,要保持理性,依法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引发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易容、黎洋宏

编审:谭昌明、范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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