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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动态】陈浩律师接受《人民日报》采访谈商业秘密维权

2017-06-06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日前,北京德和衡律师所高级合伙人陈浩律师接受《人民日报》周刊主任记者王纯采访,就《民法总则》将“商业秘密”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使之变身为“商业秘密权”之后,应该如何进行商业秘密的维权发表法律意见。          

针对商业秘密维权问题,陈浩律师表示,“中国涉及到商业秘密维权的案件中90%以上都与人才流动有关,如果商业秘密已经泄露了,不论企业怎样追责和维权,企业利益都会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企业最好避免发生泄密风险。” 在实践中,原告往往会因举证难而致案件屡屡败诉。

针对上述维权难点,陈浩律师向记者介绍,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秘密点”的寻找是该类案件中的难点。“不为公众所知悉”,即,秘密性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中最为关键一点,没有“秘密点”,商业秘密无从谈起。权利人至少在起诉前明确 “秘密点”所在,启动这样的商业秘密维权,才有比较大的把握赢得官司。对于商业秘密权利人,陈浩律师提醒权利人提高保密意识,制止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这比泄密后寻求救济更具有实际意义。

律师简介

陈浩,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所执行主任、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陈浩律师潜心钻研知识产权法律及理论,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整体知识产权发展战略,通过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为客户在市场竞争中保驾护航。自执业以来,承办了一系列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在专利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先后为台湾明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百富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美国诺博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英国成品球门有限公司、德国欧博-贝特曼公司、韩国摩登思公司、飞利浦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金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外企业解决相关知识产权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律师凭其良好的法学功底、较强的写作能力、严谨专注的办案风格,极高的办案质量,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联系方式

电话:13910886858

邮箱:chenhao@de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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