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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91期】带你重温法制史︱法律人眼中的《琅琊榜》
无论小说还是电视剧,在网络上都是读者、观众们激烈讨论的话题。姑且不论历史爱好者是如何忍受凭空窜出来五代十国之一的南楚在边界兴风作浪,毕竟作者强调这是架空的故事。令地理爱好者困惑的是,按照作者描绘的大梁国边界图,云南和梁都金陵(今南京)是怎么做到不接壤还能同属一国版图的,更奇怪的是分列两侧的大渝和南楚每天看着云南王府一干人等在自己眼皮底下来去自如奔走于宁滇之间还能无动于衷。文学爱好者则宽容许多,王谢袁萧作为南朝时期四大名门望族,曾是显赫一时的顶级门阀,直到隋统一中国后,才由盛转衰。作者设计宁国候姓谢,大梁王族姓萧,还是有一定考究的。
那么,法律人眼中的《琅琊榜》又是什么样的呢?
相信很多观众一开始在看剧的时候,会对主角们频频说起的“庆国公滨州侵地案”感到二愣子摸不着头脑,这跟剧情有什么关联呢?
其实,侵地案只是引梅宗主出场的一个楔子,但在法律人眼中看来,这背后体现的却是当时的土地制度:南梁土地政策沿袭晋朝的占田制,士家大族通过兼并土地扩张势力,进行田庄式生产。当时的皇帝碍于门阀势力,对士族侵地占田的行为持放任的态度,而剧中梁帝非要下令查办庆国公侵地案,笔者推断多半是因为田赋问题。
农耕文明时期,税收才是国家的第一生产力。魏晋南北朝时期推行田租户调制,即收税按人头不按地,剧中的庆国公不会因为多占了田地就多缴税,而那对老夫妇的地被占了,田赋还是照常要缴,缴不起税,最终影响的还是皇帝的利益。
剧情每进展到一定阶段就会有一个类似仪式的场景,梅宗主面容凝霜,跪坐在暖盆前,将刻有字的牌子丢进炭火里,冷眼看着火舌将牌子逐渐吞噬。牌子上分明地刻着吏、户、礼、兵、刑、工,一块一块化作灰烬,预示着六部人员新旧更迭。
我们所熟悉的三省六部是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在此之前,秦汉实行的九卿制,因魏晋以后尚书机构迅速发展,分曹治事,导致其职权趋于弱化。南梁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置尚书令为长官,左右仆射二人副之,下设六曹,分理政务,逐渐形成六部的前身,然“曹”真正确立为“部”始于隋唐时期,且名称也不尽相同。而剧中曾提到的“凤阁”也是唐武则天时期中书省的更名。
“三司会审”自明清以后得到广泛使用,实际上,汉代以来,凡遇重大案件,便有提请“三司”共同审理的先例,颇有现在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的意味。
每个朝代“三司”所对应的部门,各有不同,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是在北齐确立的,大理寺纳入“三司”之列也是隋唐以后。南梁武帝曾将廷尉一职更名为大理,而后又复用回旧称。所以,南梁时期,廷尉和大理指的都是同一个职位,断不会出现两职并立的场景。魏晋南北时,尚书权力虽有扩大,但九卿制也沿用未废,两种官制的职权常有交叠,职级难分高低,断案决狱仍以廷尉为主,尚书可详覆,刑部是说不上什么话的。对于地方官员审判的案件,设立有“察囚”制,由皇帝或其指派的官员到各地向囚犯讯察决狱情况,听取陈情,纠正错案,体现了审判权的高度集中。刑罚上有了明确、固定的刑期和等次,以宫刑为代表的肉刑逐渐减少,基本上确立了以劳役刑为主的五刑制度。南梁时五刑沿袭两晋的死、徒、笞、赎、罚金。
一纸锦囊出琅琊,
江左梅氏展雄华,
平冤挺立新君侧,
烽烟不绝殁北伐。
作者:覃柳琼
图片:来源自网络
来源:南宁市横县人民法院
编辑:王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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