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现代化社会发展,人类愈加重视与追求生命历程圆满,其中“死得安然”不仅是个体而且是社会的期盼,由此临终关怀也愈加受到社会关注和引起思考。基于文明进程中体育、生命教育与临终关怀以“生命”为连接的内在关联及交互,因此通过体育、生命教育为“临终关怀”提供前置观念支撑,进而使自我或他者在临终之际超越弥留之痛,便具有了理论及现实意义。文明进程中的体育在历时性流变及共时创造中,实现了从原始性到现代性的转变,同时伴随现代化中个体化的发展,而在类型、价值与功能等方面进一步得到丰富;在人类文明进程中,体育与生命教育以身为媒建立起本体关联,二者耦合下的教育不但有助于个体与社会生命认知提升,而且有助于生命质量提高;同时,鉴于人的整体性,因此临终关怀不应仅发生在临终之际,而应在生命历程中便培养相关观念,通过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将相关观念前置,不仅具有促进兼具原始性与现代性的体育文化再造的意义,而且具有促进个体及社会提升生命质量、维护生命尊严,进而在临终之际超越弥留之痛的意义。
超越弥留之痛:文明进程中的体育、生命教育与临终关怀
文 | 毛 迪
(《体育与科学》2023年第2期)
“体育”最早在18世纪被提出,且随着近现代社会发展,被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概念界定,但无论是从历时纵向的传统体育和现代体育还是从共时横向的大众体育、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等划分,都可知,体育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形式构成。然而无论存在时间多么悠久、类型多么丰富,体育是人类基于自身需求、蕴含着人类对生命的关注与思考而创造的这一根本不变。在人类社会从摩尔根所划分的由蒙昧、野蛮到文明时期的转变过程中,由人类所创造和实践的体育,在历时继承与共时创新中,不但内容与形式、价值与功能不断丰富,而且以其主体建构性、时空共在性等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建构及并映了人类文明进程。伴随现代化情境中人类文明进一步发展,以及生物技术等嵌入下人类生命延长,人类生命观及需求等也发生了转变。在从“活着”到“好好活着”、从“活在当下”到“人生圆满”的期待中,不但可见人类对生命质量的重视,而且可见人类在现代化社会中对完满生命历程与保持生命尊严的需求。这种重视与需求一直延伸至生命弥留之际。虽然在现代化发展中,部分学者对临终关怀进行了探讨,但多围绕人类生命步入临终之际展开,而缺乏对“临终关怀”观念前置的思考。“临终关怀”虽然主要是对处于生死边缘的个体给予的关怀,但并不意味着相关关怀只能在临终之际开展,也不意味着相关关怀对象仅限临终者。即相较于在临终之际给予临终者关怀,在生命过程中对个体进行身心引导,使其形成积极生死观、对临终有心理预设及坦然态度等,不但对终将走向临终的每个个体来说,而且对见证他人临终的个体来说,都意义非凡。鉴于“生命是精神与肉身合一的有机体,既不是形而上的,也不是形而下的”,以及“身体竞技犹如文明进程中一卷精美的历史画卷,处处映射着文明的印迹,也是窥视社会文明的一个‘窗口’”,由此通过对文明进程中的体育、生命教育、临终关怀的探讨,思考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下为“临终关怀”提供“前置”的生物性及社会性观念支撑,便不仅具有了促进兼具原始性与现代性的体育文化再造的意义,而且具有了基于体育与生命的本体关联,思考提升生命质量、保持生命尊严,进而超越弥留之痛的意义。
1.1 从原始性到现代性:文明进程中体育的历时流变
回顾人类社会发展,从分属于埃及、印度、中国等国家的种种文明,到同时存在于中国的儒家、道家、佛家等文明可知,人类文明具有多样性。在不同文明情境下成长与发展的个体及群体,由此也产生了多元文明观。在多元文明中,西方社会较早开启了对文明的系统化、理论化探讨。在系列西方社会的文明理论中,从18世纪确立人的地位,到19 世纪将社会文明视为动态发展的主流共识,再到20 世纪社会的长期发展被当作一连串静止的社会状况等有关文明的探讨,可知,同一地域范围不同阶段的文明理论也具有差异性。因此在对相关理论甄别与结合时,便需要结合研究所属时代背景。在诸多文明理论中,埃利亚斯以其突破传统社会理论中的行动与结构、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对立,所形成有关文明进程的观点,对现当代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为本文论述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虽然埃利亚斯有关文明进程的论述主要聚焦于西方社会的发展变迁,但正如他在《文明的进程》中提及的,“社会与个人的文明进程,肯定不会只是演示于西方”,即文明进程普遍存在于西方与东方社会。由此,埃利亚斯所提出的“型构”观点,也为我们分析人类社会中历时及共时的多元依存关系,提供了思路。埃利亚斯认为,“被我们称作社会的东西,既不是从脱离社会而存在的个人特征中抽象出来的,也不是一种脱离个人的‘体系’和‘整体’,而是由许多个人所组成的互相依存关系的本身”,在文明进程中,体育作为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随着个体与社会关系等转变而呈现了从原始性到现代性的历时流变,并表现为渐进的理性融入、行动克制、秩序建构。首先,在物质、精神等相对匮乏的人类社会发展早期,很多体育项目是人类基于动物生存本能、欲望等所创造的,在推广及实践中更多表现为暴力、原始。例如在东西方古文明中普遍出现过的射箭、摔跤、赛跑等项目,多是早期人类在自然环境生存中习得技能的转型,人类参与和推广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提升生存能力、强化征战技能。在一些原始暴力的摔跤等比拼中,败者有时可能会因此殒命,而胜者不但会获得社会地位、被人尊崇,而且不会被追究责任。其次,随着文明发展、社会分工加强,人类社会逐渐步入现代化阶段,人类体育认知提升的同时,体育的现代性也进一步被建构。埃利亚斯认为,体育竞技“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现代性事件”。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垄断性政权出现及社会结构日益稳固,相较原始性暴力,更加稳定、有序、理性的体育被主流意识所倡导。体育的现代性,不但体现在理性等融入,而且体现在通过秩序建构控制暴力、无序等失范行为。人类在具有现代性的体育参与中,实践与遵守着赛事规则、新型社会及个人关系的同时,进行着自我控制的调适。由此,在历时流变中,体育实现了原始性与现代性的整合。人类在体育参与中,部分原始本能的暴力欲望在获得一定程度宣泄的同时,也在融入理性、建构秩序、约束行为的现代性体育竞技中,进行着自我控制,适应社会发展。
1.2 现代化中的个体化:文明进程中体育的共时创造
自工业革命以来,以英国为首的国家先后步入现代化阶段,其间伴随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加剧,社会结构也逐渐解构与重构。身处社会转型期的涂尔干,将社会存在状态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这两种社会存在状态虽然彼此间具有道德连续性,但二者间的差异性也是客观存在的。相较于强调集体意识、同质的、分化程度不高或未分化的传统社会,现代社会在社会分工强化中产生了异质性,除了集体意识,还重视个人意识。正如吉登斯所言,现代社会“必须建立在集体道德的统一性上,同时又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伴随现代化过程中社会分工加剧、异质性增强,个体的表达及参与意愿等也逐渐提升。以此为背景,个体化理论也逐渐被提出。例如,贝克为解释个体在变迁社会中的境遇,便将个体化分为解放、祛魅、重新整合三个维度;鲍曼认为“幸福生活不再是国家的责任,它取决于无数的个体本身”;阎云翔结合在中国的实地调研提出“国家管理下的个体化”。整体来看,现代化中的个体化已成为文明进程中的一部分,个性化需求及个体化发展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对于在文明进程中进行着动态调适与发展的体育来说,不仅进行着纵向历时流变,而且进行横向共时的价值、功能、文化再创造。首先,在现代化的个体化发展中,个性化、特色化的体育项目被创造,人类多元需求被进一步满足。伴随社会分工的强化、个体化的发展,个体有了更多的自主创造闲暇。对身处现代化社会中基于“有机团结”而进行自主创造的个体而言,主体性表达与创造并非完全独立的,而是如在劳动分工中所表现出的功能性相互依赖般,包含着社会性、情感性依赖。街舞、滑板等现代体育项目的兴起与国际化推广,不但反映了当代社会个体创造力,而且反映了多元需求。因为正是相关项目能够满足参与主体的某种需求,该项目才实现了广泛传播及发展。其次,传统体育与现代体育、东方体育与西方体育的跨时空共在,丰富了体育文化构成的同时,成为社会整合、社会互动的重要载体。在全球化、现代化发展中,国际社会中不同国家、个体的交互频率和范围都发生了巨大改变,除了资源、信息交互,文化碰撞与融合也成为常态。埃利亚斯曾指出,体育竞技是文明化进程中的重要构成,体育竞技不仅仅是体育本身的问题,更是个体与社会关系的问题。伴随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成为世界最大的综合型体育赛事,以国家为单位的代表队参赛,不仅是不同国家运动员间的身体竞技,而且作为“无硝烟的战争”纾解着一种隐而不发的暴力。现代奥运成为国际社会交流互动平台的同时,以体育竞技为载体促进了国际和平。除了国际型体育竞技,日常生活中的体育参与,同样成为社会中个体间进行情感、信息等交流的重要载体,在促进社会整合与互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整体来看,体育的形成与发展虽然是非计划的,但并未影响体育共时性的调适与融入。在现代化的个体化发展中,文明进程中的体育不但呈现渐进的理性融入,而且在多主体创造及多元体育文化共在下,进一步实现了价值、功能与文化的再创造。
1.3 追求“身心同安”:文明进程中体育的人本强化
如果说对文明进程中体育的历时流变与共时创造的探讨,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体育发展的渐进理性融入,以及体育价值与功能等的动态丰富与再造,那么无论身处文明进程的哪一阶段,体育如何发展,不可忽视的是,体育是人类基于自身需求而形成与发展的。以人为本,是文明进程中体育发展的核心。伴随现代化发展、社会劳动分工下社会关系网络的复杂化、社会关系链条的延长,人类将理性进一步融入行动的同时,个体的自我控制力也进一步增强。即如埃利亚斯所提及的文明进程中“审慎的态度和对其行为与本能的调节机制,使人从小便习惯于在其自身按照社会流行的范式和模式形成一种对本能进行自动监控的机制,形成一种‘理性’、一种细致而稳定的‘自控’;以致一部分被抑制的本能冲动和情绪根本不再直接被意识到”。在“理性”融入及“自控”过程中,个体在体育参与中适应社会发展与秩序的同时,影响着社会发展。梅洛-庞蒂曾指出,“运动会融合新的技能和新的对象,以此实现身体图式的延伸,使我们能够扩展自身运动的质与量,实施能动作用。我们通过发展运用客体的技能,有效地以身体体现将自身投射到世界的新方式”。从中可知,体育参与中包含着人的主体能动,这种能动不仅包括“个体-社会”的外部能动,而且包括个体内部能动,具体体现为促进整全人的发展。整体来看,文明进程中的体育无论在历时纵向还是在共时横向视域下,都是基于人本核心,并以“身心同安”为目标。即体育不但促进身体健康,而且推动积极的社会心态、归属感、认同感。首先,在从“身心二元”到“身心一体”的观念转变过程中,文明进程中体育的人本性得到强化。虽然身体是伴随人类生命始终的存在,但人类对身体的态度与认知呈现出动态性。例如在柏拉图、笛卡尔等人的身心二元观影响下,一段时期内身体被视为客体并被贬抑,而随着尼采等人对身心一体的思考与倡导,身体的主体性得到关注。在这一过程中,相关观点也影响及转变了大众对体育的认知及体育参与者的评价。随着体育对身心一体化发展的促进作用被关注到,文明进程中体育的人本性也得到进一步挖掘和强化。其次,文明进程中体育所追求的“身心同安”不仅是个体层面的,而且是社会层面的。由兼具生物性及社会性的人类所创造的体育,在文明进程中同样进行着社会性再建构。在现代化发展中,个体间不但依赖性增强,而且归属及认同需求增强。伴随个体参与体育的动机呈现出社交、情感、互动需求强化及转变,文明进程中体育所追求的“身心同安”便在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等互动中成为整体诉求,进而成为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总之,文明进程中经历了历时流变、共时创造的体育,无论在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呈现了怎样的转变,人类的主体建构性决定了其人本核心不变,且随着社会发展中个体认知、意识及意愿的提升,追求“身心同安”成为体育发展的重要目标。
2.1 以身为媒:人类文明进程中体育与生命教育的本体关联
埃利亚斯认为,“文明尚未结束,它还在形成之中”。在持续生成与发展的文明进程中,不仅横贯东西方国家以及不同学科,而且纵贯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个体对“生与死”的理解。中国古代思想大家所提及的生命观常常是整体的,包含“天地人”中的所有生命体,生命间既“独立自主”又“共生互动”,对本就存在于宇宙之中的人类,强调人“体神合一”“身心一体”“心物一体”。而在对人的生命探讨中,从孔子所言及的“未知生,焉知死”可知,相较于“死”,孔子更注重对“生”的思考。这种对“生”的重视,不但体现在孔子所创立的儒家文化中,而且体现在长期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国人的观念及行为中。相较于中国传统思想有关生命的整体性思考,西方哲学家多关注人类主体性与个体性。除了哲学家,生物学、社会学等学者同样对生命展开讨论。有学者通过研究认为“生命进化显然并不只是基因层面的事务,其全过程不可避免地卷涉于特定的社会与文化因素之中,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概念已受广泛关注与讨论”。伴随医学技术等发展下人的生物生命延承、人工生命出现等,有研究者将人类历时性的生命观发展主轴概括为“天择时代”—“人择时代”—“道择时代”。总体来看,虽然不同学者对生死观有着各自的理解,但对生命本身的持续探讨,则反映了人类对自身生命的重视与思考。这种思考贯穿人类生命始终,并伴随现代化社会的发展,逐渐从理论走向生活,促生了生命教育。20世纪兴起的生命教育,最初源于“死亡教育”。从1928年约翰·C·杰伯哈特开始社会死亡教育学术研究,到1963年罗伯特·富尔顿首次在大学开设死亡教育课程,美国死亡教育逐渐得到推广,并为后期“生命教育”的提出奠定了基础。1968年,杰·唐纳·华特士首次明确提出生命教育概念。此时的生命教育不仅源于死亡教育,而且始终“与‘死亡教育’融为一体”,意在使学生学习“如何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只是如何找到一份工作、一份职业;他们必须懂得如何明智、快乐而且成功地生活,而不违背自己内在的深层的需要;当然,更不会执着于金钱和权力”。鉴于“生命是精神与肉身合一的有机体”,同时“身体形成了我们感知这个世界的最初视角”,因此在生命教育中便脱离不开对身体的探讨与教育。基于体育的具身性,以及体育运动不仅是控制、改变身体的重要手段,也是一种文化实践活动、一种文明的创造和生活方式,由此,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将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促进生命教育从理论走向实践,进而使人类在体育参与和学习中感受生命、敬畏生命,并思考生命价值、保持生命尊严等,便不但具有了理论基础,而且具有了可行性支撑。
2.2 具身感悟:人类文明进程中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下的生命认知提升
随着现代化及个体化发展、整体教育水平及社会参与意愿等逐渐提升,人类对自身教育与发展等展现出可持续、更具未来展望性的思考。在此背景下,“终身教育”“终身体育”相继被提出,并在世界范围内推广。鉴于个体不仅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相对独立的存在,自我价值的实现是其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前提,即如黑格尔曾指出的“作为自然物而存在”而且还“为自己而存在,观照自己,认识自己,思考自己,只有通过这种自为的存在,人才是心灵”,因此由国家政府、专家学者结合社会发展情况而创造性提出及推广的终身教育及终身体育,其价值及目的指向便不局限于社会整体层面,而且包含个体自我层面。“从生命发展的视角来说,教育的本质是提高生命的质量和提升生命的价值”,因此在终身教育、终身体育等开展中,不仅意味着生命教育的一以贯之,而且以人类所兼具的自然性与社会性,呈现出对个体自我及社会整体生命观的培育。具体到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即表现为通过体育教育及参与等感受自我与他者的生命,提升个体及社会的生命认知。首先,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使个体感受生命脉动的同时,了解生命规律、提升自我生命认知。卢梭认为教育“问题不在于防止他死去,而在于教育他如何生活”,个体生存和生活的前提是感知生命、敬畏生命。结合艾伯特·瑞宾在信息传递效能中的发现:只有38%的信息来自声音,7%的信息来自措辞,而55%的信息来自无声,即身体内在倾向性的外在呈现在沟通中起到了较大作用。在体育参与的具身感知中,生命对个体不再是抽象遥远或概念性的,而是真实存在、可感可察的。个体在其中接受相关教育不但是提高身体素质、感受欢乐氛围、缓解种种压力,而且是在结合人类成长规律所设定的阶段性、持续性教育中,以及从简单到复杂、从业余到相对专业的体育技能习得和身体参与感受中,以最直观的方式感知生命以及感受对自我身体、生命的掌控感。其次,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社会中的多主体在包含社会性的体育参与中,不但感受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提升内外万物和谐共生的整体生命观。即如学者所指出的,“体育与生命生存以及生活教育的融通实际上就是对身体的知识、身体活动的知识以及身体活动的价值判断3个身体认知领域的进一步拓展”“人们可以通过体育运动的身体实践学会认知、体验、敬畏、珍惜生命,通过体育文化的外延理解生命价值和生命意义”,这种意义化的感知多是在群体融入和对比中实现的。在体育教育、体育参与所产生的源自身体内部的情感连接与互动以及体育教师精神感染下,社会中的多主体不但感知自我的生命,而且感知他者的生命,并在生命感知中,以其群体性感知而建构起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的社会氛围。
2.3 整体观照:人类文明进程中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下的生命质量提高
如何延长生命,实现更好的生存与生活,是人类在发展中长期思考的问题。随着人类文明进程中生命观的转变,人类的关注点不仅在如何通过医疗技术等实现生物生命的延长,而且思考如何使自身的存在有意义、发挥出更大的生命价值、获得更高的生命质量。由此,在生命教育中“唤醒与培养生命意识、生命道德与生命智慧”“追求生命价值”“活出生命意义”等便被倡导。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除了通过系统的连续教育以提升个体与社会的生命认知水平,基于人及社会的整体性,通过相关教育鼓励主体提升生命质量,并在全生命历程中发挥生命价值、维持生命尊严等,同样应被纳入思考。首先,鉴于人是身心一体的整体,因此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便不仅关注身体健康,而且关注心理健康。人的全面发展以及伴之提高的个体生命质量,是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下对个体的整体性观照。有学者指出,“文明程度越高,社会对身体的掌控就更加全面,通过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等向个体灌输管束身体的法则,使其举止得当,掌握控制身体的能力”。体育作为文明进程中的一部分,随着社会发展进一步丰富了价值与功能,不但成为社会规训及控制个体身体的载体,而且使个体在体育参与中与社会中的其他个体建立联系,并在系列体育精神号召及感知中强化个体心理及情感。如果说规范化、体系化的体育课程安排,从结构上推动了人类在成长之初,养成参与体育、提升身体健康的惯习;那么体育精神的建构与宣传,则从精神上为大众体育参与惯习养成、品质培育等提供了方向,促进了心理健康韧性的提升。其次,鉴于社会并非由单个人,而是由众多个体等共同构成的,以及教育本身便具有社会性,因此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便不仅仅指向提升个体生命质量,而是站在社会整体视域提升与思考社会整体生命质量、维护生命尊严。伊恩·莫里斯认为“与每一种价值观相关联的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形式,而每一种组织形式又是由人类从周遭世界获取能量的特定方式决定的”,党的十九大以来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观念,不仅是国家注重人文关怀的反映,而且是大众在现代化社会中对完整生命历程、生命质量需求的反映。由此,体育与生命教育的耦合不仅指向个体整体生命历程的生命质量,而且指向社会整体生命质量。相关教育的实践也不局限于学校,而是以教育的持续性为支撑,贯穿人类发展始终。其间,社会成员从整体上感受权利保障的同时,感受生命质量的保障,进而有助于推动社会稳定发展。
3.1 由死观生:以生命为连接的体育、生命教育与临终关怀
中国有句俗语道“好死不如赖活着”,不但反映出中国人观念中对“生”的依恋,而且反映出对“死”的恐惧与逃避。正如我们常常提及“优生”,然而对“优逝”的提及实则有限。无论如何在话语上规避,人类作为自然生物,“生而必死”是自然规律。随着医疗技术等发展,虽然人的自然生命得到延长,但生命长度即“量”上的延长,并不必然带来生命“质”的提升。目前许多人的生命是在医院的病床上结束的,其间不但很多临终者而且其亲友等都感受着身心痛苦。对于临终者既有疾病和各种医疗器械介入下的身体之痛,也有面对死亡的精神压力、心理之痛;对于临终者亲友而言虽未遭遇病体之痛,但与临终者的情感连接等使得其身心之痛无法消解。由此,如何超越弥留之痛,使个体在临终之际获得慰藉,便成为部分学者所思考的,并提出了临终关怀。自1967年英国医生桑德斯在伦敦创建圣克里斯多弗临终关怀院开启现代临终关怀运动以来,临终关怀从技术到体系上相较过去都得到了很大提升。临终关怀作为文明进程中人类时代化创造的产物,不但具有现代性特征,而且包含多维度的内容,例如“好死”或称“尊严死”(“好死”在我国的变通说法是尊严死)。当面临必然之死时,相对安详及较少痛苦的“好死”便成为临终者及其家人的期望。何为“好死”,学界众说纷纭,米拉·曼丝费德认为“好死的意义生成是以文化思想的历史积淀作为依托的,而绝非单向度的疼痛控制所能定义的”。从中可知,在个体临终之际所确保的生命尊严,不仅是医疗技术及药物介入下的身体疼痛控制,而且以临终者及其亲友等在生命历程中所积淀的生命观等文化思想为依托。结合上文所提及的,生命教育的提出是以死亡教育为基础的、包含着死亡教育,以及体育与生命教育的本体关联和价值意义,因此在体育及生命教育耦合的教育中,将“尊严死”等纳入教育范围,不但有助于个体生命意识的培养,而且有助于个体形成正确的生死态度和提高死亡应对能力,坦然面对“临终”。也许死亡对学生来说是抽象的,但正如弗雷德隆德所言,“如果事先教育学生谈论死亡,学习使用死亡的语言,接受死亡会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的事实,他们就会熟悉死亡,面对危机时,他们就不会在恐惧和逃避上使用过多的精力”。整体来看,以生命为连接的体育、生命教育与临终关怀,彼此间存在交互作用及关系。伴随文明进程中生命观的升华以及体育和生命教育的发展及推广,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与实践中,使学生了解死亡、敬畏生命的同时理解和参与建构临终关怀便具有了可行性支撑。
3.2 唯爱与敬: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前置临终关怀观念
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发展,人类已不再生活在动荡不安的战乱社会,而是在规则相对健全、冲突相对减少的社会中逐渐过上了安稳的生活,并对秩序、理性有了更深的理解与认同。其间,人的暴力欲等虽然在规则秩序及自我控制中得到纾解,但并未消失,而是从对外的暴力欲转移到内心中,表现为个体向内的自我、本我、超我的博弈。结合埃利亚斯所提及的“单个人自身的这些关系,不管是其本能调节的形态,还是自我和超我调控的形态,都是作为整体在文明的进程中按照人际关系的转化,按照社会关系的转化而发生着变异”,那么在自我、本我、超我,以及自我与外部的博弈中,个体所生成的生命观,实则也是社会建构的成果,并随着社会关系转化等而转变。人的整体性不仅体现于生命历程的整体,而且体现于身处不同生命阶段的整体,因此在思考对积极生命观的引导时,不仅应将社会性纳入思考,而且应将整体性纳入思考。具体到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的生命观培育时,不但应结合学生所处不同成长阶段的特征及社会情境,进行感受生命、热爱生命、敬畏生命的培育,而且应将相关生命理念的教育视域拓展至临终之际。因为作为整体的人,即便在临终之际也具有整体性,即“临终者是整体的人”,既是“身心一体”的也是兼具自然生命与社会生命的,同时临终者在临终之际的生命感受既源自当时的身心状态,也源自成长过程中形成的生命观念及态度。可以说,个体在接受体育与生命教育中所形成的生命观,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个体在自我或他者临终之际的积极心态提供了一种前置预设。埃利亚斯指出,“对相信彼世的人来说,死亡仪式也许会传达一种感受,即人们是关心临终者的”。如果说清明节等节俗仪式的举办,使得生者在仪式参与中表达了对逝者的怀念与敬意,同时使生者对自己逝后的仪式有了初步感知,进而成为一种周期性节俗仪式介入下的临终关怀观念前置的话;那么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生者通过对自我及他者的生命感知以及“身心一体”的感悟,形成了一种日常化、渐进态的临终关怀前置观念。正如“生命在于运动”,运动的动态性以及体育教育渐进性,使得个体在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中所形成的生命观也是循序渐进的。在日常化教学及体育参与中,个体不但通过情绪、情感、心跳、身体感知等确证自我生命的存在,而且通过与他者协作、竞技、集体欢腾等确证他者生命的存在。个体间在体育参与中确证自我与他者彼此间的生命存在的同时,也在规则遵守、自我约束、生命意志培育、拼搏及顽强等精神培养中,逐渐自成体系地形成面对挫折及痛苦时的接纳、调适心态。基于“身心一体”中身与心的内在关联,个体在接受体育与生命教育过程中所建构的积极心态,使得个体虽未体验“死”,但已感知“生”,并在具身体育参与和知识习得中热爱生命、敬畏生命。这种在体育与生命教育中对“生”的内涵、价值、心态的积极培育,也构成了临终关怀的前置观念,不但支撑个体社会化成长,而且成为支撑个体在临终之际坦然面对生死、克服身心之痛的勇气。
3.3 利己与他:体育、生命教育、临终关怀共建的终极追寻
医学技术能够延迟死亡时间,但无法延迟死亡恐惧。潘光旦曾指出,人之濒死导致的精神危难,对中国人来说,可以经过三种思想的调动加以缓解。第一是血脉传承、子孙满堂、家族兴旺;第二是依附于宗教意识的灵魂不死观;第三是小而化之的立德、立功、立言。鉴于在现代化发展中,不但传统的家庭结构及权利关系等发生了改变,而且宗教信仰意识也随着科技发展而发生改变,由此立德、立功、立言成为现代化社会中缓解个体濒死之精神危难的重要方式。基于立德、立功、立言不仅指向利己,而且指向利他,即具有社会性,因此在多维路径的生命观照中,便不应忽视对“己”与“他”的思考。费赫尔和赫勒认为,“在现代性中只有两种终极价值: 自由和生命”,这里的自由和生命不但是个体性的,而且是群体性的。结合格尔兹所提出的“人是悬挂在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在基于生命对体育、生命教育、临终关怀内在关联及相互作用进行探讨时,便无法忽略对其终极追寻的思考。正如在前文中所论及的,文明进程中的体育在理性融入、规则秩序建构、功能逐渐丰富中,发挥出了相较过去更大的社会性价值,不但为个体而且为社会提供了促进发展载体。这种体育价值与功能的个体性与社会性兼顾,渐进性完善,使得当体育与生命教育耦合时,不仅指向物理身体层面,而且指向精神层面的超越。“临终”态作为生命的终结点,是个体感知自我生命的边界,也是他者感知生命的边界。此时的个体认知,不仅对将逝者而且对生者,尤其是有着较深情感连接的生者来说,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意义不凡。因此体育、生命教育、临终关怀围绕“向死而生”共建的“生之自觉”,不再仅是对终将走向生命尽头的个体,而且是对个体所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群体的生命观及生命态度培育,具有利己与利他整体视域的人文关怀的追寻意义。体育作为人类基于自身需求、蕴含着人类对生命的关注与思考而创造的社会化产物,在历时继承与共时创新中,不但内容与形式、价值与功能不断丰富,而且以其主体建构性、时空共在性等成为文化的一部分,参与建构并反映了人类文明进程。正如文明进程仍在继续,体育发展也尚未停止,并以其与社会的关联及交互作用而在现代化发展中丰富与调适着体育文化、价值与功能。伴随现代化社会发展,人类愈加重视与追求生命历程圆满,在对“死得安然”的思考与期盼中,临终关怀进一步引起社会思考与关注。基于文明进程中体育、生命教育与临终关怀以“生命”为连接的内在关联及交互,以及体育所兼具的生物性与社会性,因此通过体育、生命教育耦合,提升生命认知、提高生命质量、建立积极的生死心态等,便为临终关怀的开展提供了一种观念前置的思路。相较于临终之际医疗技术介入下对生命长度的相对延长,生命历程中体育与生命教育介入下所实现的是个体及社会生命质量与生命观念的提升,不但对个体的社会化发展,而且对个体在自我或他者临终之际敬畏生命、保持生命尊严,进而超越弥留之痛具有积极意义。
原文刊登于《体育与科学》2023年第2期,已于中国知网发布,如果其他媒体或机构转载,请标明文章出处。
文献引用格式:
毛迪.超越弥留之痛:文明进程中的体育、生命教育与临终关怀[J].体育与科学,2023,44(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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