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们关心的生育保险产检待遇问题,答案都在这里了!
准妈妈们在办理
产前检查选点手续时
都会综合考虑选择一家
合适自己的医疗机构办理
那么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应该到哪里办理?
如果计划赶不上变化
因为种种原因
需要变更医疗机构进行产检
变更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具体的手续又是怎样的呢?
百妹总结了几点准妈妈们的疑问
下面一一进行解答
想要办理产前检查选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人当次怀孕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
除了在单位参保的女职工,还有哪些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产检和分娩住院报销待遇?有生育津贴吗?
以下4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
✿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注:以上人员可在办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选点手续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产前检查选点应该要到哪里办理手续?
✿选择在市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在我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产前检查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选择在市外进行产前检查的,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和产前检查选点手续。具体细则可点击下图查看。
在佛山市内的定点医院办理了选点手续后,产检的费用有无报销定额限制?办理产检选点变更对报销限额有影响吗?
参保人在佛山市内的定点医院办理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后:
✿若不办理选点变更手续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核报范围的产检的费用报销无定额限制,由统筹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
✿若参保人办理选点变更手续的,变更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额度=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3200元)- 在原选点医疗机构已报销的额度。
产前检查选点变更手续如何办理?
职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产检选点变更的(包括修改产检选点医疗机构、选点生效日期、预产期等),需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
办理选点生效日期修改的,提供证明入院日期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预产期修改的,还需提供围产期表等可证明预产期的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了以上产检选点问题
相信准妈妈们
还有别的疑虑想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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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市的定点医院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后,分娩住院的费用有无报销定额限额?还是3000元或者5000元?
符合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参保人,分娩住院的费用报销无定额限制。
没有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的,分娩住院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未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纳入核报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到参保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由统筹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产前检查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怎样查询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可前往佛山社保信息网进行查询。
网址:
http://fssi.foshan.gov.cn/bmfw/ddyljgcx_109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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