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创设“三金”机制构筑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为答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时代考题”,南安市司法局锚定基层治理堵点,以基层纠纷化解入题 ,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为平台,探索创设并实施“三金”机制,做实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
“三金”机制系刑事案件赔偿联合调解保证金、民事案件赔偿调解承诺金、人民调解慈善救助基金。该机制的有效运作,是市域社会治理效能大幅提升的生动实践。
行保证金之力
护公平公正之本
精准疏通痛点难点,主动对接破解工作难题。
由南安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联合创设刑事案件赔偿联合调解保证金,并制定《试行办法》,有效破解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中赔偿执行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
该保证金适用于一般轻伤害案件、一般过失犯罪案件等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赔偿联合调解保证金的执行不仅充分保证被害方得到有效救治、合理赔偿,而且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调解“润滑剂”“减压阀”的作用。
刑事案件赔偿联合调解保证金的执行是妥善解决非合理诉求与轻微刑事案件民事部分矛盾纠纷调解制度的有益探索。
2020年9月,南安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后,该保证金账户由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交由调解员协会管理,行业主体驱动作用日益凸显,“大调解”格局更加清晰。
2015年11月实施至今,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4起,缴纳保证金约1300万元。
彰承诺金之重
搭良性互动之桥
充分促进矛盾双方有效“对话”,营造良好调解氛围。
针对调解实践中,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导致协议难以签订并履行等问题,南安市司法局总结出一套“弹性化、有效式”方式——民事纠纷赔偿调解承诺金制度。
该制度由赔偿一方当事人主动支付承诺金,为双方当事人搭建起“有效沟通、快速化解”的“绿色通道”。
承诺金执行的全过程实现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为主平台,通过设立协会专门账户为矛盾双方提供寄存账户,用于暂时存放承诺金,将调解员协会打造为可信度高的“第三方”,有效管理、监督调解协议书的有效履行,最大化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承诺金自2020年9月实施以来,共适用于4起案件,金额为450万元。
显救济金之效
筑稳定和谐之基
创新调解社会化路径,形成共享共建共治合力。
南安市司法局创设以“扶危济困”为原则的调解慈善救济金,通过聚合社会慈善力量,充分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到调解中,延伸拓宽调解救助资金渠道,切实提高调解执行力和生命力。
自2022年4月实施救济金制度后,已募集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调解救助金的有效启动。对因纠纷导致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10000元以内的小额经济救助。
该救济金制度实施以来,共发放5笔救助金,累计约48000元,适用于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切实解决了矛盾纠纷当事人因医疗救治之需及生活困难,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
救济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捐赠,所募款项统一汇入南安市慈善总会专项账户,在市慈善总会的统一管理下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执行决定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人民调解慈善救助基金有效填补我市人民调解救助的空白,在全省率先开辟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实现救济金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全面提升调解社会化水平。
创新“有方向”,治理才能有“成效”。“三金”机制的创设,以社会化的理念、创新性的举措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打开新的“一扇窗”,已成为南安精耕“基层治理田”,浇灌“平安幸福花”的典型范例,是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明显提升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