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分钟还是一起喝酒的好朋友
有说有笑
下一分钟就抄起啤酒瓶、菜刀
开始干架
……
2021年5月15日凌晨3时30分许,分局百加派出所接报警称:清城区高新区建设三路有4名男子发生争执并互相殴打,其中一名男子持刀伤人后逃离现场。
▲男子持刀伤人后逃离现场
接报后,百加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并将伤者送到医院就诊。
经了解得知,5月15日凌晨3时许,斗殴四人杨某星、张某、李某、谭某邦是朋友,当晚在一起吃宵夜。期间,四人通过摇骰子的方式斗酒,约定输了的人要喝啤酒。
凌晨3时许,杨某星等人已经喝多了,但斗酒还在继续。
随后,由于杨某星输了没有按照规定喝酒,四人争执不下后发生肢体冲突。张某和李某对杨某星拳打脚踢,张某拾起地上的啤酒瓶打伤了杨某星左眼。
随后,杨某星跑进宵夜店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砍伤张某的背部和右腿膝盖后逃离现场。
经走访排查,民警发现违法嫌疑人杨某星就在高新区某工厂上班,并利用智慧新警务对杨某星的轨迹进行追查。2021年5月16日,民警在工厂宿舍将熟睡中的杨某星成功抓获。
2021年5月17日,民警依法传唤李某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讯问,违法嫌疑人杨某星、李某对其打击斗殴并将他人打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星、李某已被分局依法行政拘留,谭某邦经教育后释放,伤者张某还在医院治疗,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温馨提示
打架斗殴不但不是解决矛盾的办法
代价还很高
打输住院,打赢坐牢
请大家
凡事三思
遇到对方情绪激动有伤人意图的
一定要及时避开伤害,并立即报警
切忌用武力解决
如果遇到矛盾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打架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
供稿:百加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