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电信诈骗警情周报「一」
8月2日至8月8日,清城区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共30宗,同比去年(22宗)上升36.3%,环比上周(36宗)下降16.7%;立案共54宗,同比去年(34宗)上升58.8%,环比上周(64宗)下降15.6%;财产损失共284.84万余元,同比去年(193.72万余元)上升47%,环比上周(445.59余元)下降36.1%。
“冒充公检法”诈骗手法
诈骗分子假冒公安、检察院或者法官等,以涉嫌各种违法犯罪为由,要求受害人提供账户核查资金或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骗子甚至还会制作假“通缉令”,以达到操控被害人的目的。
为绕开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诈骗分子在拨打诈骗电话时规避“公安局”等敏感词汇,以电话欠费停机、快递包裹有问题等为切入点,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立即以添加“警用QQ”“警用微信”“笔录QQ”等名义,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与被害人进行后续联系。
在这类骗局中,骗子能让受害人深信不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能准确说出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甚至银行卡号,而这些公民个人信息都是诈骗团伙购买所得。
现在的诈骗“黑科技”不断升级换代,诈骗分子不仅在电话中冒充公检法人员,还诱使受害人安装以假乱真的“公安系统”APP。这类APP打着“公安部”的旗号,完全由受害人自行操作,看似公正、公开,其实更具迷惑性。
真实案例
案例一
2021年7月26日,事主接到00开头的电话号码,对方称是武汉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问事主是否丢失身份证并被他人捡到开了银行账户,称事主银行账户涉嫌洗黑钱,要求加事主通过QQ视频查看事主的身份证件与银行卡,事主按对所说进行视频。随后,对方又让事主转账10000元到指定账户,确认资金是否洗黑钱所得,为自证清白,事主按对方指示进行转账,事后才明白被诈骗。
案例二
2021年6月14日,另一事主接到一个“+”开头电话,对方称是北京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问事主是否去过北京,是否有一张银行卡在北京登记过,有人利用事主的银行卡进行诈骗,让事主要配合他们自证清白。由于前段时间事主确实去过北京,且在北京使用过银行卡,便相信对方所称,下载一个叫XXX的APP,然后登陆做视频“录口供”,事主按照对方的指示一步一步进行操作,还把银行卡和密码发给了对方,随后事主手机收到了转账短信,银行卡上的钱被转走,才意识到被诈骗。防骗提醒
1.留意来电号码。此类案件中,大多数来电都是通过改号软件从境外拨打,来电显示上会有“+”或“00”等前缀,如出现此类异常,可以基本判定为骗子无疑;
2.公检法人员绝对不会通过电话、微信通知你核查资金、将钱款转移到“安全账户”,更不会让你上网浏览自己的通缉令或者逮捕令,或者将此类材料邮寄到个人手中。凡通过电话、短信等要求进行转账、汇款、资金核查操作的都是诈骗,切记不相信、不转账;
供稿: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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