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 关于 N95 口罩的延长使用和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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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弃接触他人血液、呼吸道或鼻腔分泌物或其它体液污染的 N95 口罩。
与感染并需要预防措施的感染者密切接触后,需丢弃 N95 口罩。
两次使用之间应将用过的口罩挂在指定存储区域,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容器中(例如,纸袋)。为最大程度减少潜在交叉污染,请单独存放口罩,避免彼此接触,并清楚地标识口罩使用人员。储存容器应定期处理或清洁。
在触摸或调节口罩之前和之后,用肥皂和水或含酒精的洗手液进行手部清洁。
避免触摸口罩内部,如不慎接触口罩内部,请如上所述进行手部清洁。
戴上使用过的 N95 口罩并进行使用者密封检查时,应使用干净的(非无菌)手套,戴上并进行调整之后,应丢弃手套。
丢弃明显损坏或难以呼吸的口罩。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SSN 1673-5390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CN 11-5362/D
期刊级别: 国家级
刊期:月刊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作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刊,创刊于1998年,目前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的隶属于中国健康传媒集团的科学性、专业性核心期刊;更是研究和宣传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建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水平、服务我国食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平台。
来源:IP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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