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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所有昆区人......开始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啦!这些问题可一定要注意!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为方便各单位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

从2018年10月16日起

区级财政拨款单位及企业可就近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理缴存业务

  据了解,新的政策实施后,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汇缴业务仍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归集科办理。而企业单位及区级财政拨款单位、个体缴存者新建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汇缴、缴存基数变更、缴存比例上调、单位基础信息核实、单位账户合并及注销业务则可就近到住房公积金各管理部办理。


具体办理地址


市中心资金归集科:青山区进步道(大华小区东门营业厅)


昆区管理部:昆区青年路八号丰景御苑北门西侧


青山区管理部:青山区赛罕路边防佳苑东侧


东河区管理部:东河区环城路与利郎路西北角


高新区管理部:包头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楼西厅


土右旗管理部:土右旗泰和小区底店(萨拉旗火车站南800米路西)


固阳县管理部:固阳县光荣南街华城豪庭底店


达茂旗管理部:达茂旗百灵庙镇鹿鸣山莊小区107号底店


关于精简住房公积金业务

办理要件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便民、惠民服务宗旨,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进行精简,通知如下:

一、职工持原件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无需另行提供复印件。

二、职工办理业务所持户口为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所在页即可,无需提供户口首页。

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无需提供个人手章。

四、职工办理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两年内提取业务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凭证,贷款结清凭证由受理人员打印。

五、职工持《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贷前提取业务的,无需提供首付款收据;职工持《包头市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办理贷前提取业务的,无需提供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房屋交易首款凭证及卖方不动产权证书。

六、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如户口标注为“丧偶”的,无需提供结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息来源:包头晚报 包头住房公积金

综合编辑: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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