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启动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2019年11月7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具体目标、举措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天津秋冬季大气环境现状,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与去年相比有何不同?
答:10月1日以来,截至11月5日,天津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11月当月天津PM2.5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1%。尽管目前天津空气质量同比改善,但今年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国家最新气象监测结果,超长“厄尔尼诺现象”将持续到年底,受此影响,今年秋冬季北方风速小,气温偏高,冷空气活动少,强度偏弱,将面临雾霾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等风险。为此,与往年相比,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更加侧重精准与实效。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可以概括为“三个衔接”的特点。一是紧密衔接国家部署要求,二是紧密衔接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三是紧密衔接重污染天气应急。
答:主要采取了4项措施:一是加强动态监管。一方面,将全市予以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部纳入在线监测范围,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到超低或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制定燃煤锅炉专项检查方案,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二是严格煤质管控。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实施经营性煤炭堆场煤质监管,确保我市流通领域煤质达到地方标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我市电力、供热等重点行业炉前煤开展定期抽查。三是持续治理散煤。截至10月底,今年国家下达我市的36.3万户农村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全市已累计完成114.9万户,占全市散煤总户数的96%。对山区等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确保无烟优质型煤足额供应,全面落实清洁取暖要求。四是推动低氮改造。2018年以来,天津持续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通过整体更换锅炉、更换低氮燃烧器等方式,使NOX排放浓度由150毫克/立方米下降至50毫克/立方米以下,目前已累计完成全市390台11693蒸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工作。
问: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中,如何防止治理污染一刀切的问题?答:天津在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实施秋冬季攻坚行动期间,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在严格落实国家各项任务要求的基础上,一律不采取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措施,注重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今年的秋冬季攻坚行动,主要采取3项措施:一是实施差异化生产调控。按照国家要求,对发布重污染预警24小时内无法临时停产的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分级实施秋冬季生产调控。二是持续强化指导帮扶。针对企业遇到的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双万双服”精神,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十百千”帮扶工程,通过座谈或现场服务,全力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效果良好。如经多次帮扶,市自行车协会正在研究制定天津自行车行业5年发展规划,优化发展模式,加快绿色发展。三是强化“一区一策”科学治污。结合各区不同污染特征和排放源,逐日分析空气质量特点,针对性提出各区污染防控工作建议,科学、精准治污。由局处级干部带队,累计派出近300人次组成20个分区工作组,采取驻点的方式,对各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服务。
问: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期间,针对施工工地有没有停工或者限制生产相关规定?答:除重污染应急减排外,我市不对施工工地实施大范围停工停产措施。应急期间,对存在安全隐患或民生保障的施工项目准许作业,由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监管,确保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市进一步创新了扬尘管控措施:一是建立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考核通报机制,纳入文明施工管理,对违法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方面依法给予限制。二是科学调整“以克论净”考核方法,将城乡结合部和背街里巷具备条件的道路纳入考核范围,每月通报考核结果,并纳入“以奖代补”考核机制,实现考核倒逼扬尘管控力度升级。
问:钢铁企业如何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提供了哪些帮助?答:2019年,我市持续提升钢铁行业治理水平,加大对钢铁企业支持力度,全面启动钢铁结构调整及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天钢联合特钢、荣程钢铁两家企业4台烧结机均已全部提前完成改造,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比改造前降低约60%。天钢集团、钢管集团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正在全速推进。同时,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确保排放水平稳定达到超低标准。为指导企业科学提升环境保护水平,我局主要开展了4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政策引领。制定印发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确定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把握节奏和力度,有序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二是强化技术支持。指导服务企业选择合理的改造技术路线,会同天津钢铁协会,邀请国家级专家对我市企业现场指导,针对改造技术路径、监测监控建设方案等重点难点逐一剖析,帮助企业“少走弯路”、精准治污。三是实施绩效管控。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合理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减排措施,降低生产调控比例,通过政策激励,带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全面推动钢铁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大资金支持。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纳入2019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贴范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可享受减征环境保护税的优惠。
问: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期间,我市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治理方面采取哪些举措?答:为了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的目标,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攻坚期间,我们将开展调整运输结构、机动车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四方面的工作,共37项任务。其中调整运输结构11项,主要包括推进“公转铁”工作、推进天津港建设绿色港口、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机械、推进淘汰老旧柴油货车等;机动车污染防治18项,主要包括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加强油品供应管理、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管控等;重污染天气应对4项,主要包括建立跨区域集疏港联动机制、重污染应急期间机动车管控,以及推动重点企业安装门禁系统并联网等;基础能力建设4项,包括深化柴油车在线监控工作,完善机动车监管平台等。通过开展上述工作,可以达到四个目的。一是能够进一步减少柴油货车污染排放,助力改善大气质量;二是继续保持对超标车严查重罚的态势,推动柴油车的达标治理;三是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机动车监管能力;四是能够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攻坚工作任务。
问:今年的方案中提到“在10 条主要进津国省干道和城市道路设置路检路查点位不少于15个,针对柴油货车等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这项工作将如何开展,目前成效如何?答:“在10条主要进津国省干道和城市道路设置路检路查点位不少于15个,针对柴油货车等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这是国家秋冬季方案中对我市的明确要求。目前我市已在主要进津国省干道和主要城市道路上设置了多处检查点位,总计大约60多个,各区均设有检查点位,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也陆续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执法检查。全市角度看,从外围到城市中心,目前已形成了3层机动车拦检网,滨海新区和新五区主要在进津国省道上开展检查,环城四区在区内主要道路上开展检查,市内六区针对在中心城区行驶的货车实施检查。生态环境和公安交管部门密切配合,随机选取点位开展路检路查。截至10月底,今年已经拦检机动车5万余辆,处罚超标车1.3万辆,对超标车形成了有力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