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陆海协同治污 天津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十三五”期间,深化机构改革后,将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门,打通了陆地和海洋,有效地改变了陆海分治的局面,为实现“陆海一盘棋”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奠定了基础。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海洋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为主线,全力推进陆海协同治理。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构建陆海协同管理机制。强化系统攻坚,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将渤海攻坚战与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协同推进,制定年度作战计划和“指标、措施、工程”三个清单,拉条挂账、挂图作战。压实管海治海责任,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协同高效、权责明晰的管理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印发实施《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全市共划分281个陆域和30个近岸海域管控单元,明确每个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二是推进陆海协同治污。海洋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主要在岸上。我们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渤海综合治理。在陆源污染治理方面,治工业废水,全市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集收集处;治城镇生活污水、修订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110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每年约10亿吨污水“由废转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高30%;治农业农村污水,2209个现状保留村生活污水、2627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治排口,对上千个入海排口开展“查、测、溯、治、罚”专项整治,通过实施港船泵站污水管网掉头、新河污水处理厂扩容等重点工程,彻底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海问题。在海域污染治理方面,治养殖废水,全市工厂化海水养殖企业全部完成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治港口船舶,5座渔港全部配备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完善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治海洋垃圾,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现海洋垃圾常态化防治。
三是开展陆海协同监测。发挥环境监测“眼睛”和“哨兵”的作用,推进从污染源到环境质量,从入境,到跨区,再到入海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废水重点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占全市废水排放量9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测,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建成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覆盖64条一、二级河道的129个人工监测断面和98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一个平台管水质。优化近岸海域监测网络,构建覆盖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等多要素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四是加强陆海协同执法。以解决海洋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发挥环境执法“利剑”作用。坚持立法先行,修订《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加强执法联动,健全生态环境、海警、海监、海事、渔政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力度,滨海新区开展“春雷”专项行动,将海域划分成北、中、南三个“战区”,今年以来,累计检查船舶439艘,查扣或集中拆解“三无”船舶110艘,有效震慑了海洋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