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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0日,第四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交流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了“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荣膺“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区”。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荣获“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研发车载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相关经验入选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江津区荣膺“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区”
江津法院荣获“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单位”
据悉,此次会议由法制日报社、法治周末报社、《民主与法制》社共同举办。以“时代性、协同性”为主题,研究和探索创新规律与推进创新实践,全面展示我国近年社会治理的历史成就和成功经验,表彰、宣传一批推动平安建设进程典范城市。
经主办方组织专家全面收集汇总全国各地社会治理创新举措及成效,并以公众对社会治理工作及治理成效状况的满意程度为标准,通过评审组专家的综合评议、网上公示、舆情监测等环节,最终确定了典范案例和优秀地区。
2013年,江津法院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经反复探讨研究和多次深入实地调研,于同年10月15日率先在全国自主研发建成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接访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全天候流动车载法庭。
2017年10月,江津法院“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投入实战运用。
近年来,依托流动车载法庭,法院工作更加为民,更加便民,更加利民,更加护民;群众能够“零距离”接触司法,亲眼目睹司法,亲耳聆听司法,亲身感受司法,江津法院在创新司法实践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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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姚禹希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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