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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滨州东路7号!

江津法院 重庆江津法院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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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大家好!

我是你们的朋友津法妹!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我搬新家了!



美图镇楼,

这是我家“庭院”,

看着漂亮吧~


就在昨天,家里兄弟姐妹一起,

在这里举行了宪法集中宣誓活动,

李亮院长勉励大家:

新起点要有新气象,

新征程更有新作为!



今天,就让津法妹来介绍,

重新认识一下,

我们这个“大家庭”吧!

法院简介

历史代表着传承,

时刻提醒着我们不忘初心。

我们可是已经有着60多年历史了哟

o(* ̄︶ ̄*)o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原为四川省江津县人民法院。1992年江津撤县设市,设立江津市人民法院。2006年12月江津撤市设区,设立江津区人民法院。法院实有在编干警203人,其中本科学历165人,硕士研究生32人。院领导班子由党组书记、院长1名,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执行局长1名组成,另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3名。现实有员额法官79人。内设机构共12个,包括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另设监察室。派出机构共有6个,包括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第三人民法庭、第四人民法庭,第五、第六人民法庭正在筹建中。

 

      2010年10月,江津法院确立“崇德尚法” 院训精神,并以此为统领,内外兼修,以渐进、融入、持续的方式将“崇德尚法”融入干警血液,潜移默化地影响干警行为模式和习惯并转化为自觉行动,全面探索构建法院文化体系。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发展思路,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推进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江津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被市高法院确定为重庆市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集中管辖市五中法院辖区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一审法院。率先在全国自主研发建成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接访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全天候流动车载法庭,已荣获7项国家专利。流动车载法庭有关运行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多次肯定并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多次专题报道。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已于2017年10月成功投入实战运用。2018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交流会”上,江津法院“研发车载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相关经验入选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荣膺“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单位”。2018年5月,江津法院正式启用可视化数据中心,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法院审判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法院各方面数据实时监测,视频留痕,深度整合,智能比对,有效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探索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除连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外,江津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市优秀基层法院”等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6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表彰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2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 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授予“重庆市先进工作者”“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并荣登“中国好人榜”。



法院地址

这是我家新地址,

记得收好,常来找我玩哦~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州东路7号



职能分工


新气象当然不至搬家这么简单,

兄弟姐妹们的分工也有变化呢,

一起了解下吧!


综合办公室

    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和院领导讲话等文稿;负责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负责机要、公文收发、保密、文秘、信息、宣传、档案等工作;办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负责财务管理、诉讼费管理、资产管理、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政治部(机关党委)

    负责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培训、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法官遴选和人员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人员招录、绩效考核、表彰奖励和干部任免、干部调动、职级晋升、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和聘用人员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院党组会会议事务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监督和管理;指导本院工、青、妇等群团活动的开展;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统战等工作。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立案工作;依法办理督促程序案件、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负责诉前调解和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工作;依法办理诉前保全案件的裁定工作;负责诉讼费用预缴工作;依法处理来信来访、上级交办督办信访案件的牵头处理工作;负责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工作,牵头开展诉调对接等诉讼服务工作;负责上诉案件的审查、移送工作;负责立案调研等工作。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负责刑事审判调研等工作。


民事审判一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普通民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涉军、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审理相关管辖权异议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依法办理相关诉讼保全案件的裁定;负责指导人民法庭普通民事审判工作;负责民事审判调研等工作。

    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从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发生的传统民事纠纷案件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包括:

    1.人格权纠纷;

    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物权纠纷;

    4.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5.与农村土地承包相关纠纷;

    6.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由交通巡回法庭审理);

    7.劳动、人事争议;

    8.适用特别程序的相关案件;

    9.其他应由民事审判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商事案件。审理涉军、涉外和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理相关管辖权异议案件;依法办理相关诉讼保全案件的裁定;负责指导人民法庭普通商事审判工作;负责商事审判调研等工作。

    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平等商事主体之间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事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包括:

    1.合同纠纷(涉不动产和农村土地案件除外);

    2.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民事纠纷(涉公司解散、清算、破产案件除外);

    3. 适用特别程序的相关案件;

    4.其他应由民事审判二庭审理的商事案件。


民事审判三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不动产相关纠纷案件、破产案件及其衍生诉讼案件、公司解散及强制清算案件。审理相关管辖权异议案件;依法办理相关诉讼保全案件的裁定;负责相关审判调研等工作。

    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不动产相关纠纷案件、破产案件及其衍生诉讼案件、公司解散及强制清算案件。包括:

    1.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等不动产相关纠纷(涉农村土地案件除外);

    2.与破产有关的纠纷及衍生诉讼;

    3.公司解散及强制清算案件;

    4.其他应由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的涉不动产纠纷案件。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办理以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负责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依法审判本院再审案件和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负责办理执行行为异议案件;负责相关审判调研等工作。负责办理对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提出的异议。


环境资源审判庭

    依法审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江津区、巴南区、綦江区、永川区、荣昌区在内的9个区所有涉环境资源的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理涉环境资源管辖权异议案件;审查环境资源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办理相关诉讼保全案件的裁定;负责环境资源审判调研等工作。


执行局

    依法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执行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办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案件的执行实施工作;负责执行调研等工作。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本院审判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司法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司法调研、院刊编撰工作;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督办审判委员会决定决议;负责法院图书室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依法完成应由司法警察担负的各项工作;负责司法警察队伍技能训练、岗位练兵等业务培训;负责管理司法警察装备;负责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依法受理本法庭辖区范围内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但与破产有关的纠纷及其衍生诉讼、公司解散及强制清算、劳动、人事争议、建设工程合同等需本院集中管辖的纠纷案件除外。如遇特殊情形或者人民法庭不宜受理的,由案涉分管院领导协商确定。

各人民法庭案件管辖区域如下:

    第一人民法庭:贾嗣镇、杜市镇、广兴镇、西湖镇、夏坝镇;

    第二人民法庭:蔡家镇、中山镇、柏林镇、四面山镇、四屏镇、嘉平镇;

    第三人民法庭:白沙镇、永兴镇、慈云镇;

    第四人民法庭:油溪镇、石门镇、吴滩镇、朱杨镇;

    第五人民法庭:石蟆镇、塘河镇;

    第六人民法庭:双福新区。

    鉴于李市镇行政区域跨度较大,涉及该镇的案件由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第三人民法庭和院机关按就近原则受理、审理,但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不得推诿拒绝、擅自移交。第五人民法庭未正式对外办公前,石蟆镇、塘河镇的案件由第三人法庭办理;第六人民法庭未正式对外办公前,双福新区的案件由院机关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办理。


监察室

    负责本院的监督和党风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和查处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本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及考核工作。组织兼职廉政监察员、廉政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完成院领导或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看了这么多,

您是否对“我家”有更深入了解了呢?

今天就先介绍到这里吧。

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

大家会有更多机会认识我们,

津法妹也会一如既往,

加油!努力!奋斗!

所以大家要记得为我们点赞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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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政治部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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