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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朝“放水养鱼”,明日“颗粒归仓”

重庆江津法院 重庆江津法院 2021-04-25



近日,江津法院顺利执结两起涉民营企业的非诉行政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多方斡旋下,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ONE

基本案情




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为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在开发建设江津区某房地产项目过程中经营困难,无力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用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经申请执行人催收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债权人江津区住房城乡建委、江津区人民防空办分别向江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TWO

深入走访  力促和解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企业开发项目所在地,发现其整体状况尚可,系暂时的经营困难,若贸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企业现有资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可能会使企业走向破产倒闭的境地,对于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兑现也是杯水车薪,还导致已购房人为维护自身权益,产生大量纠纷。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遂多次组织当事人、项目承建方、当地政府开展座谈,明晰利弊,详细释明相关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企业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付款义务。这不仅为该房地产公司回笼资金、完善后续项目的验收程序赢得了时间,亦可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的债权。



THREE

破僵局  获双赢




近年来,江津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谨慎采用强制执行措施,既为企业的发展赢得了时间,也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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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李伟为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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