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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忍醉汉滋扰!17岁小伙一脚踢出命案······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2019年某日凌晨,被告人李某与好友相约在重庆市江津区某烧烤店宵夜饮酒。被害人冯某从它处醉酒后,无故来到该烧烤店附近胡言乱语、手舞足蹈地吵闹,不断进行滋扰,甚至几次对李某等人动手推搡,引起了李某的强烈不满。
李某先后两次起身将冯某推倒在地,试图将其赶走。
凌晨2时37分,李某见离开的冯某又返回烧烤摊附近,隔着街对李某等人继续大声吵闹,便手提一个啤酒瓶快速跑过马路,跳起一脚正面踢在被害人冯某胸腹部,致冯某仰面倒地后未再站起来。
而后,李某见冯某一直躺在路中央,便和同行的肖某一起查看。二人发现冯某已睡着,于是一同将其挪动至路边。李某等人离开时并未拨打报警或急救电话,直至当日清晨7时许,冯某才被其家人发现并接回家中卧床休息。
👀事件经过
次日凌晨3时许,冯某在床上被家人发现已死亡。经鉴定,冯某系颅脑损伤死亡。数小时后,李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江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综合社会调查报告的意见,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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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吴京烝
视频制作:吴京烝、王羽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