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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法院 重庆江津法院 2021-04-25




5月29日上午,

江津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发布

《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工作办法》,

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此回答了现场提问。


江津区政协委员何锡洪: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属于新增设的调解室,对于调解室的建设,司法局对此方面是否有相关的工作计划,调解员开展调解如何进行工作保障?




江津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春


《工作办法》明确由区司法局对劳动争议调解室建设进行规范性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对于人民调解室建设有相应的技术标准,我局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室的建设工作,保证调解室建设规范标准。


对于调解员的工作保障,《工作办法》明确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对设立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进行监督考核,也就是说除日常的工作调解除人社局和区总工会保障外,我单位和区法院对调解员的相关办案补贴也有相应的标准,对于劳动争议调解室调解成功的纠纷,按照人民调解员和法院特邀调解员补贴的相关规定,对调解员及时、公正、规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发放案件补贴。




江津区政协委员陈卫东:人社部门在诉调一体对接机制中担负其诉前调解的主要职能,下一步对调解工作的人员安排和相关办公条件保障有什么安排或计划?




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郑贵伦


《工作办法》明确区人社局及区总工会将会推荐符合调解员聘任调解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和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发挥劳动监察和工会维权组织工作人员职业优势,作为人社部门我们一定择优推荐选派调解人员开展相关调解工作。同时明确了区司法局和区法院对调解员进行工作培训的职责,针对重大纠纷,仅靠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调解员难以处理的,提出了人民法院将提供调解法律支持和区司法局统筹协调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社会服务力量提供专业支持。相信经过多部门联动,我们的调解人员的调解能力和专业素养将会有进一步的提升。


《工作办法》还明确在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建设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配备办公电脑、打印设备和互联网络等,确保调解室具备正常办公条件。由于劳动争议诉调一体对接机制依托重庆法院“易解”平台等网络平台,《工作办法》还明确了由区法院对网络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及操作培训工作,确保劳动争议纠纷达成协议后通过远程方式及时进行确认,让办事群众少跑路。经过多部门联动,办公场地、系统维护等软、硬件保障均是到位的,相信能够发挥最大效能。




江津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阮瑞雪:诉调一体对接机制是如何依托广大的基层组织参与调解化解纠纷,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在全区的推广是否有什么计划?




江津区总工会副主席但鹏飞


《工作办法》中明确了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定期召集工作联络会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开展密切合作,对劳动争议纠纷诉调一体对接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保障,及时解决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确保顺利开展。下一步,区总工会在全区工会系统将会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有条件的工会组织建设相应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推荐选派专兼职调解员,加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强化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力求将矛盾消弭在萌芽,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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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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