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须“千里奔袭”?全国执行“一盘棋”!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收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一封感谢信。
2020年3月,萧山法院在办理胡某申请执行傅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拟依法拍卖被执行人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的房屋。
但是,因两地距离较远,且司法拍卖程序较为复杂,为节约司法成本,萧山法院连续三次委托江津法院代办相关事项。
委托一
查封房屋
2020年3月,萧山法院发来第一份委托,请求代为查封房屋并张贴腾退公告。
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但为及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江津法院执行干警在做好防护的同时,即刻前往被执行人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
委托二
评估送达
7月中旬,为及时向评估机构送达评估资料,尽快完成评估事宜,以便启动司法拍卖程序,萧山法院发来第二份委托书。
考虑到司法评估直接关系拍卖程序启动,江津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评估机构送达评估资料,并全程配合了解现场房屋实际情况。
委托三
合作腾退
2020年7月底,萧山法院执行干警来到重庆市江津区,因人手紧缺,遂第三次向江津法院发来委托,请求到房屋现场协助腾退。
在房屋腾退期间,被执行人配偶、子女抵触情绪极大,江津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其沟通,释明法律规定、表明法律后果、讲明救济途径,逐渐打通其心结。8月初,被执行人配偶、子女接受劝解主动腾退房屋,并将房屋的钥匙交到江津法院,由江津法院转递萧山法院。
至此,该案“一案三托”事项全部完成。
一直以来,江津法院秉承全国执行“一盘棋”的理念,高度重视执行过程中的受托和委托事项办理工作。
今年以来,共计办理全国法院委托事项941件,其中查封(解除查封)房屋566套,查封(解除查封)车辆122辆,冻结(解除冻结)存款141笔,现场调查、送达近200次,期限内办结率达100%,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更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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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陈博律、江维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