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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文明执行 | 为红心猕猴桃浇上司法之“水”

重庆江津法院 重庆江津法院 2022-12-06


日前,江津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产值千万的重庆美年来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因从2019年向申请人借款40余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并拖欠至今,成为了该案的被执行人。



困难 ////

产值千万企业竟怕“一根稻草”




农业项目投入大、周期长,企业存在一定量的贷款或借贷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本起案件的被执行人美年来公司作为一家主营种植红心猕猴桃,发展林下养殖的民营企业,其建设投产地位于重庆市綦江区红心猕猴桃生产基地,年产量约一百万斤。因红心猕猴桃备受市场青睐,出栏单价可达15元/斤,年产值约1500万元。


年产值千余万的企业怎么会被40余万的债务“卡脖子”?执行法官在查看案情时了解到,2019年8月,美年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申请人借款40余万元。作为正常经营的小额借款,原本按期还款并无障碍,但由于疫情的发生,企业招工用工、生产和销售受到了较大影响,资金链陷入高度紧绷状态。任何一笔到期债务均可能是压垮这个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了解企业生产情况)


通过执行平台查询和多方了解,执行法官发现美年来公司账目上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其法定代表人蒋某个人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相反,还有多笔中小金额的贷款尚未还清。“已将房产、车辆变卖用于生产基地投入,能卖的都卖了,你们可以查的。”公司负责人蒋某说道。



犯难 ////

短期回笼还是“放水养鱼”




了解相关情况后,执行法官来到果园生产基地现场调查。果园里,猕猴桃已处于长果阶段,长势较好,蒋某忙前忙后组织工人护理果树。


按照正常的法律流程,法院本可以就果树园林、生产基地、厂房车间进行查封并通过拍卖变价;也可以对蒋某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迫使其拿出部分资金,通常这些措施是强制执行中的“应选项”。


“我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实在不行,你们就把这些果树也卖了吧,尽量把钱还上。”蒋某向执行法官倾诉自己的困难。


(在果树园林实地查看)


执行法官也犯了难。一方面,如果直接查封果园或厂房并进行司法拍卖,虽然资金短期内回笼较快,但果园生产基地将错过9月的销售期。根据现有价值机械式地变现,很难发挥果园生产基地的整体价值。


另一方面,如果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无疑会导致该民营企业在“农忙时节”组织和运作停顿,从而带来难以追回的损失。


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执行法官意识到,严格适用法律采取执行措施在这个案件中并不合适。



创新 ////

以销售周期制定还款方案



依托“六稳”“六保”政策引导,按照保障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执行法官采取了区别于以往的执行和解思路,创新地以猕猴桃生产销售周期制定执行和解方案。


(讲解执行和解方案)


该方案根据美年来公司的整体情况,一是为尽可能缓解其压力,将40万的整体债务及利息拆分至两年内还清,还款压力得以释放;二是根据生产投入和销售收入周期布置还款节点,并将还款节点排在该农忙节点之后,避免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三是制定松紧适度的浮动还款金额,设置动态还款金额区间,两年内全部还清。


如此,通过执行和解让企业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生产,用生产来解决困难,申请人的债权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方案制定后,经过法官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也同意该方案,认为从长远来看,确实更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



达成和解后,申请执行人撤回了对案件的执行申请,并主动申请解除对美年来公司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向美年来公司赠送了相关法律资料,进一步询问企业生产销售存在的困难,并向双方当事人表示,法院将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全力帮助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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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白欧

摄影:苟鹏飞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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