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有了新园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江津法院挂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探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月27日上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并举行揭牌仪式。江津区政协副主席徐高,江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天明,市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姚俊出席活动。江津区法院、区教委、区妇联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在津市人大代表、家长代表参加活动。江津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剑云主持活动。
揭牌丨整合力量,推进协同共育
揭牌仪式上,江津区政协副主席徐高、区法院院长曹天明、区教委副主任刘冀川、区妇联副主席王婕共同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设置在江津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C栋审判区,包含家事法官工作室、心理咨询室、家事审判庭、家事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地。“工作站”不仅将作为江津区法院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专门场所,还将聘请专业人员不定期组织开展亲子互动课堂、儿童心理咨询、法律小课堂等活动。
据悉,在成立“工作站”的基础上,江津区法院联合区教委、区妇联出台了《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工作目标、协调机制及工作措施。
《意见》中提到,三部门将定期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联合制作家庭教育指导微课程,常态化开展车载便民法庭巡回审判、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确定家庭教育指导示范学校并选派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设公益性“父母课堂”等。
此外,江津区法院还将定期通报“涉校涉生”案件,联合教育部门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会同学校进行联合家访。针对特殊群体学生,三部门将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档案,形成监护人定期联系机制,并及时给予家庭教育指导。
座谈丨集思广益,共话家庭教育
座谈会上,江津区法院副院长熊晓莉通报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江津区法院作出的积极探索,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刘剑云常务副院长主持座谈
▲熊晓莉副院长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区教委、区妇联相关负责人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分享了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有益经验,并就进一步建立沟通渠道、完善相关机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与会领导、人大代表、家长代表分别从各自角度围绕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作用、当前存在的问题、如何协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热烈探讨。
体验丨亲子之旅,共度美好时光
与此同时,部分未参加座谈的家长及小朋友在法院干警的带领下开启了一次愉快的体验之旅。
▲沙盘体验
心理咨询室里,江津区法院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到场的家长及儿童安排了一堂趣味满满的亲子沙盘体验课。孩子们从摆放的各种微缩玩具的架子上,自由挑选小模具摆放在沙盘里,创造出独一无二的场景。咨询师以此解读寓意,分析孩子们心理特征,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孩子。
庭审体验
家事审判庭中,法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小朋友们简要介绍了庭审中各个角色分别有什么作用,逐一展示并讲解了法徽、法袍、法槌等法治元素,让小朋友们“零距离”感受法庭的神圣与庄严,从小树立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趣味互动
儿童之家是江津区法院专为参加调解或庭审当事人的孩子提供休息和玩耍的区域。在法院干警的引导下,家长和孩子们开展了一场以分享为主题的趣味小游戏。游戏中,小朋友们互相分享了自己带来的玩具,不仅体会到了分享精神,还增进了与父母的情感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要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该法将“家事”上升到“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成立和《意见》的出台,是江津区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体现,着力构建“司法参与、家校社协同共育”大格局,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建言献策
徐 高
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副主席
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庭教育逐渐从私人领域走向法律领域,逐步被纳入法治化轨道。此次江津区法院牵头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不断提升江津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的有力举措。
建议:一是抓痛点。家庭教育的痛点便是留守儿童问题。要及时开展普法宣传,让留守儿童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缺失对子女的影响,进一步引起重视。二是抓重点。夫妻关系是家庭教育的重点问题,需要通过端口前移的方式,提前上好家庭课,提高父母的责任感。三是抓细点。做实做好家庭教育每一件事,将家庭教育指导有益经验推广惠及到更多家庭,尤其是要向山区倾斜。四是抓机制。希望各部门积极参与,法院及时共享案例,在部门、教师、家长、学生之间建立起良性互动机制,最终形成合力。
邹 敏
市人大代表,恒丰银行江津支行行长
今天很荣幸参加江津区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揭牌仪式。江津区法院能够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第一时间建立这个“工作站”,对全区人民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家庭教育促进法》真正要落到实处需要全社会、全体公民共同发力。
建议: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有着权威性,由法院来倡导和完成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必将收获良好的效果。要扎扎实实地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相关工作做实做细,形成常态化的督导。
胡 敏
市人大代表,四牌坊小学副校长
“家庭教育指导站”的落地对学校的家庭教育具有重要促进作用。通过参观了解“工作站”,感受到了家庭教育刚性与柔性的结合。相信通过“工作站”的成立,各部门能够形成完整闭合链条,探索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共同保护的有益经验。
建议:一是加强教师培训。更多地让教师群体走进庭审现场、走进“工作站”,持续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二是开展法校互动。针对学校遇到的特殊个案,“法治副校长”要走进学校、走进家庭,提供专业法治辅导。三是扩大宣传受众。借助“家庭教育周”“家庭教育日”掀起普法宣传高潮,扩大普法受众面。四是增强部门联动。各部门通过“工作站”,定期开展家庭教育专项课程,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陈祥芬
市人大代表,山东高创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人生的舵手,有责任、有义务守好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道防线。相关部门开办了“家庭学校”“家庭教育中心”,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在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科学教育子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议:一是家庭教育课堂要形成长效机制,课程要有多元性、流动性,重心向山区前移;二是创建网络教育培训中心,利用网络授课,让更多家长便捷地参与学习;三是针对家长、教师、学生开展心理疏导课,有效释放他们在工作、教学、学习上的压力。
周 艺
家长代表
家长是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是学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始终扮演最重要的角色。相信在学校、社会、司法的共同参与下,家长能更好地开展对孩子的家庭教育。
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值得重视。一是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应当时刻注意自身的一言一行,以身作则,做好示范榜样;二是孩子作为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有限,家长应当与孩子加强沟通,向孩子传达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积极阳光的性格;三是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多学法,多向孩子普法,教会他们自我保护,同时避免孩子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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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尹梦帆
摄影、摄像:吴京烝
视频:彭雪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