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退!他从“钉”着不走到主动搬离
近日,江津区某小区王某一家占有的法拍房内,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3名执行法官、2名法警来到现场,时刻准备开展强制腾退。
唯一住房被拍卖
“赖子户”变“钉子户”
该房屋约140平方米,是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唯一可供执行财产,居住人员包含王某和他年过七旬的老母亲。在评估拍卖启动前,王某就多次表示自己坐过牢,婚也离了,母亲年迈,两人没有收入来源,该房屋还是他唯一的居住用房,希望法院暂不启动拍卖程序。
(王某的房屋情况)
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在申请执行人同意从得到的房款里为被执行人保留相应过渡性安置费用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住房。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人同意,法院依法启动资产处置程序,该房屋最终以26万元的价格成交。
然而,在拍卖成交后,王某当起了“钉子户”,执意不交房,并多次扬言“家里有生病的高龄老人躺着”“我是坐过牢的,离了婚,无牵无挂,啥也不怕”。
强制腾退威慑大
最后一刻他自愿搬离
(到达房屋现场)
为推动房屋交付,执行法官前往房屋现场。王某母亲见状,从床上起身,摔坐于地哭闹。王某则大声叫嚷,重复叫嚣自己谁也不怕,坚决不离开。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二人仍拒不接受。
(执行法官与王某交涉)
(向王某母子释法明理)
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综合执行阶段调查的房屋权属、居住情况和居住人员房产状况,法官决定开展强制腾退。
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因贩毒入刑,具有一定的危险性,5名法院工作人员全副武装、现场布控,第一时间拉起警戒线。法官现场宣读了《强制腾退决定书》,重申阻碍强制腾退的法律责任,并组织清点物资。
(宣读《强制腾退决定书》)
慑于法院强制执行震慑力以及阻碍执行可能造成的违法犯罪后果,当执行法官登记第一件腾退物品时,王某和王母见阻碍无果下,便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腾退措施,希望法院给其一定时间用以自己搬离。经合议,执行法官给予王某三天时间搬离房屋。
次日,王某将房屋内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并顺利交付给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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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王韵波、梁利君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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