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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政府发出通告,振奋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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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市镇东安村等省定贫困村退出的通告
接宜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袁州区柏木乡石井村等贫困村脱贫退出的批复》(宜开发〔2018〕12号)通知,去年12月份宜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我市2017年申请退出的5个省定贫困村开展检查评估,今年1月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我市5个省定贫困村进行了脱贫工作成效考核抽查,检查评估结果显示,我市洛市镇东安村、荷湖乡上岩村、荷湖乡杜家村、石江乡湖头村、杜市镇后岗村5个贫困村均达到了退出标准,符合退出要求。现予以通告。
丰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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