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聚焦丨王思聪打人被罚,暂缓行政拘留?听听法学会专家如何解释
今天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发布的一则警情通报引人关注
相关通报(图源: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据媒体报道,通报中殴打他人的男子,系北京普思投资董事长、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王思聪。据通报显示,由于王某某提出行政复议,公安机关已经暂缓其行政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
在通报结尾提到
由于王某某提出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已经暂缓其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暂缓行政拘留决定
是否合法合理?
深圳市法学会特邀
深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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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看看专家怎么说~
专家观点
深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博文:
从合法性角度讲,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公安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法条链接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因此,静安分局在事发第二日即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也不存在任何合法性问题。那么,值得注意的是,哪些情形不能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呢?
法条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有明确规定,“被处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二)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的;(三)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只要王某某等四人不存在上述情形,且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静安分局即有权准予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的申请。
从合理性角度来说,除依法不能做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尽可能多的适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实际上更有助于防范法律机制可能对无辜公民造成的无辜伤害。一方面,行政拘留会限制人身自由,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不同于罚款,罚款交了后,如果最后经行政复议程序,认定行政机关的罚款决定违法,可以要求行政机关退还罚款及利息损失。行政拘留则不然,其不具有执行回转可能,一旦执行,就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即便有国家赔偿也不足以弥补当事人可能受到的精神伤害。另一方面,暂缓执行并非不执行,后续执行有担保人和保证金制度予以保障,如果经行政复议程序,确认处罚决定的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处罚决定就会被维持,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行政拘留,最后仍然能够达成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和矫正,不用担心会放纵违法行为。涉案王某某作为网红,也享有普通人所享有的法律赋予给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权利,包括符合条件时可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此外,若王某某等四人对行政复议维持等决定不服的,还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中,公安机关和复议机关将作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行政诉讼期间,当事人可申请继续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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