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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职工出行出差和出入校园管理通知发布!



根据北京市4月29日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知,自4月30日0时起,将北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并相应调整相关防控策略。同时结合此前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结合学校实际,就教职工出行、来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家观察


1. 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京的教职工,不再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4天。正在居家观察的,可以解除观察。上述规定不包括境外回国的人员,也不包括湖北(含武汉)地区的人员,及其他省市高、中风险地区进京的人员。

2. 对于高、中风险地区返京的教职工,或前往高、中风险地区返京的教职工继续实施居家观察14天的管理措施。


二、出行出差


3. 原则上教职工可以赴低风险地区出差出行,但须通过e服务进入“教职工请(销)假审批”模块履行请假手续,其中,工作日因私出行按照事假相关规定执行事假待遇。


三、入校管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入校条件(无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其中境外回国的、来自湖北(包括武汉)以及其他省市高、中风险区的还需居家观察期满)的教职工出入校园,凭职工卡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可进入校园。

5. 各单位自行安排到岗工作人员,无需报备。

6. 教职工在校园内需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同一办公室多人办公的安全距离需保持1.5m以上。

7. 校外人员来校仍按现有程序进行申请审批。


四、注意事项


8. 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家属按照《关于调整教职工及校内管院居住人员出入校园管理的通知》(中石大京防疫〔2020〕21号)相关规定管理。

9. 教职工出行出差前应提前联系拟入住酒店或社区、拟赴单位,确认入住条件及出差单位来访要求等信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同时详询京内所居住社区返回社区的具体要求,以便返京后及时进入社区。

10. 教职工应提高政治站位及公共安全意识,出行出差严格履行报备和请假手续,身体出现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时,应第一时间报备本单位,并及时就医。

11.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来校相关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2.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内容若因上级最新精神需做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0日



编辑:孟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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