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智为援,抗击疫情!听听广财教授们怎么说
疫情当前
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联的法律问题
日益成为社会焦点
而在广财有这样一群法律人
立足专业知识和学术修养
积极为防控疫情建言献策
把后方当前线
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颜运秋教授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颜运秋教授提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的起因是贩卖和滥食野生动物造成,这暴露出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存在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切实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和尽快修改完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颜运秋教授提出的建议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改变信奉野生动物“进补”的错误观念和饮食习惯是基本前提。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改变国民对野生动物不敬的传统饮食习惯。二是完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公共健康安全内容写入立法目的条款。三是将公益诉讼制度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
为了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有序开展,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建立各部门、各区域的野生动物监管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其次,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协同执法机制;再次,建立野生动物保护有奖举报措施,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对于公众提交的举报信息,必须予以重视,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议在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时,应当明确规定公益诉讼制度,允许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起诉相关违法行为。
该建议已经合适渠道提交国家相关部门。
戴激涛教授建议: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启动特定问题调查
戴激涛教授建议根据宪法第71条的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启动特定问题调查,对民众关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戴教授建议,在调查中,应遵循“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法治原则与人权保障原则。调查结束后,形成的调查报告应当向全社会公开,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调查过程、调查结论及其依据和处理建议等。戴教授还认为,面对不断发展的疫情形势,公众需要了解的信息非常多,包括疫情的最新动态、防护常识,城市采取管控措施的细节、政策解读等,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最权威、最新、最准确的与疫情相关的政府数据。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诸多实践亦表明,只有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才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的理解与配合,方可凝聚起他们对党和政府的充分信任,进而全力支持、全面配合党和政府,取得抗击疫情的最终胜利。因此,需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等配套制度机制。
该建议将以合适形式提交给国家机关,供其决策参考。
谢伟副教授建议:立即制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专门立法,彻底革除滥食野味陋习
谢伟副教授提出,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一个显著问题就是对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制严重不足,直接导致新冠病毒传染人类,最终引发疫情。基于这点,谢伟副教授建议立即制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专门立法,彻底革除滥食野味陋习。
该提议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全国性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专门立法;二是针对现在有学者提出完全禁食野生动物,建议不宜绝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也不可能完全禁止;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强化部门、区域之间联防联控监管模式;五是强化行政刑事衔接合作,建立食用野生动物行政监管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六是加强公众参与食用野生动物行政监管和司法诉讼。
方案实施方面,谢伟副教授建议可由国务院牵头,自然资源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参与,由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制定。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和此项立法的长期效益,在立法研究制订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确立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公众健康的立法目的、把握好基本原则、严格控制可食用野生动物名录等细节问题。
该建议已经合适渠道提交国家相关部门。姚志伟副教授建议:紧急设立法定电子邮箱,解决疫情期间的送达问题
姚志伟副教授提出,基于此次疫情控制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是隔离这一点,建议紧急设立法定电子邮箱,即让电子邮箱获得住所一样可以成为法定送达地址,从而可在无接触的情况下,实现高效的法律文书送达。该提议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定电子邮箱系统是一个封闭系统,其只接收系统内部邮箱发出的邮件,不接收外部邮箱发出的邮件。二是发件人发送的法律文书邮件一旦进入收件人的法定电子邮箱系统,即推定收件人已经收到法律文书。三是法定电子邮箱制度首先从企业开始试点,要求企业设立法定电子邮箱。
方案实施方面,姚志伟副教授建议法定电子邮箱系统的搭建可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参与,委托国内的主要电子邮箱服务商搭建和运营。考虑到控制疫情工作的急迫性和建立法定电子邮箱制度的长期收益,本项工作可以分为三步走:第一步,重点疫情地区先启动。第二步,在重点疫情地区已经能够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总结经验,并向全国铺开。第三步,在疫情结束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着眼建立正式的法定电子邮箱制度。
该建议已经合适渠道提交国家相关部门。
颜运秋,现为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特聘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财经大学公益诉讼与公益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湖南省碧水蓝天环境公益保护中心首任主任和理事长,执业律师。中国公益诉讼的创始研究者之一,被誉为“中国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之父”“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公益诉讼网学术委员会特聘专家,中国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检察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主要从事公益诉讼、经济法学与环境法学教学与科研。主持国家、教育部、司法部、最高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等课题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8部。
戴激涛,法学博士,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佩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员,广东省港澳基本法研究会理事。出版专著一部《协商民主研究——宪政主义视角》,在《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丛》《江海学科》《学术研究》等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CSSCI18篇,1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刊登在《法学》2008年第11期的《从“人肉搜索”看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的平衡保护》一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在中国知网转引达86次。主持省部级项目7项,参与省部级项目8项,参与过《宪法学》等法学专业教材的编写。
谢伟,法学博士、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美国佩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安全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固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从事环境法和经济法教学和科研工作,发表学术论文64篇,出版学术专著5部,主编教材3部,主持省部级、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6项。研究成果曾获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区际法律问题研讨会、广东省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二等奖等奖励。
姚志伟,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网络法研究工作。财政部彩票监管咨询和评审专家、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人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等多项课题研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法商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二十多篇,数篇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研究成果曾获中国法学会主办“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论文一等奖、“首届互联网治理青年论坛”一等奖等奖励。深度参与了《电子商务法》的起草和条文释义撰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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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财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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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校新媒体团 卢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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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宣传部 罗玉燕 蒋晓薇 徐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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