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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至9月4日,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继续免征1元燃油附加费
3月4日,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向媒体通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半年周期加权平均计算,2019年9月5日至2020年3月4日期间,贵阳市中心城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出租汽车将继续免征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
根据2018年2月22日发布的《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区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实施运价结构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当贵阳市92号汽油加权平均价格达到或超过7.22元/升时,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每半年为一个测算周期,由行业管理部门公告实施。
经测算,2019年9月5日至2020年3月4日期间,贵阳市92号汽油价格波动了8次,其中上涨5次、下跌3次。通过每次涨跌天数加权平均计算,该期间92号汽油加权平均价格为6.86元/升(四舍五入),低于7.22元/升,未达到《公告》规定的征收标准。因此,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9月4日半年期间,贵阳市中心城区(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出租汽车将继续免征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要求,中心城区各出租车企业要做好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出租车驾驶员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9月4日期间不得向乘客收取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若驾驶员违规收取,乘客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举报维权,一经查实,市交通执法支队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撰文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编辑:喻辉 刘娟 徐然 实习生 郭译阳
统筹:施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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