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省政府批复同意贵州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方案
经研究,近日,省人民政府对省水利厅《关于审定贵州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方案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省水利厅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二、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全面加强地下水资源节约保护,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各市(州)要将《方案》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方案确定的地下水总量、控制水位,合理配置所辖县(市、区、特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区域地下水用水总量。
四、省水利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地下水管控指标实施的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将检查情况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
编辑:刘添元 王培
统筹:晏海艳
编审: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