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丽华、秦毅、陈举贤被提起公诉
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曾丽华涉嫌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原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曾丽华(正科级)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丽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曾丽华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秦毅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秦毅(副科级)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秦毅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且利用担任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陈举贤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碧阳派出所原副所长陈举贤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举贤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举贤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且利用担任贵州省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碧阳派出所副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添元 王培
统筹:晏海艳
编审: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