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地最新人事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万漓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万漓不再担任六盘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勇不再担任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立敏不再担任六盘水市审计局副局长,六盘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红梅不再担任六盘水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许路林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许路林正式任六盘水市第一中学校长;
杨兆明正式任六盘水市第一中学副校长;
左洁正式任六盘水市第二中学副校长;
陈咏正式任六盘水市第三中学副校长;
王道琨正式任六盘水市第三中学副校长;
柳修阳正式任六盘水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王德刚正式任六盘水市实验一中副校长。
以上7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起计算。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黎明棣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民政府同意:
建议黎明棣不再担任六盘水月照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此件公开发布)
遵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2〕2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杰同志任遵义市博物馆馆长,不再担任遵义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遵义市红色旅游大数据中心)主任职务;
杨显忠同志任遵义画院院长;
李良福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博物馆馆长职务;
娄利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平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遵府任〔2022〕27号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委,遵义市湘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市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王平同志任遵义市湘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因机构更名,何勇同志原任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因机构更名,冉志卫同志原任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自然免除;
因机构更名,傅建雄同志原任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因机构更名,张月军同志原任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安顺市西秀区最新人事任免
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黄俊举,男,布依族,1988年10月生,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西秀区纪委区监委一级科员,拟任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
高志刚,男,汉族,1984年2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西秀区华西街道一级科员,拟任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
孙燕,女,汉族,1986年9月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西秀区纪委区监委一级科员,拟任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
金兴红,男,汉族,1988年11月生,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西秀区委巡察办一级科员,拟任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
吴庆,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秀区纪委区监委四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网络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0851—12380
网上举报:xixiu12380@126.com
短信举报:18286365525
通讯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行政办公中心(邮编561000)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中共西秀区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5日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谭光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谭光政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长级督查专员,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罗栋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长级督查专员,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涛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伍小卫同志任环翠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永松同志任宁西街道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环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贝同志任丁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阳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韦晓祥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传永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华江同志任丁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巫光胜同志任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峰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温永荣同志任镇宁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开林同志任镇宁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仕平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长级督查专员职务;
王文忠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长级督查专员职务;
刘湘媛同志不再担任环翠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唐林同志不再担任丁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吴芳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夏宇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元勇同志不再担任镇宁自治县特色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2022年4月13日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治等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罗治同志挂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至2024年1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阮绍均同志挂任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4年1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毛学骑同志不再挂任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汤云华同志不再挂任镇宁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4月13日
编辑:任诗音 胡凯瑜
统筹:胡莹编审: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