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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同意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保护规划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批准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保护规划〉的请示》作出批复,详情如下——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保护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2〕151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批准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保护规划〉的请示》(黔文旅呈〔2022〕75号)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的有关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厅及时予以公布。
二、铜仁市和德江县、沿河自治县、印江自治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等规定,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将《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文物安全。
三、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胡蓉 胡凯瑜
统筹:晏海艳编审:刘丹更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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